上海市机动车行驶证网上办理条件

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需补、换领的,可申请网上办证。

外籍号牌车辆、未换发大型汽车号牌的中型普通客车需换发号牌后予以受理。

下列情形的,不予受理电话或网上办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或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已注销或者破产的企业,已撤消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三)部队改挂的机动车。

(四)郊区轻便摩托车(指除号牌头为沪A以外的其他轻便摩托车)。

(五)领馆号牌机动车。

(六)使用性质为警车、工程救险车、消防车、救护车、公路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租赁、教练的各类机动车。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