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交听证会:地铁禁食成焦点 禁与不禁未取得共识

导语 15日举行的上海轨交管理条例草案听证会上,关于轨交禁食这一话题再度成为争议焦点。禁与不禁尚未取得共识。

  轨交饮食在许多拥有轨交的城市都不被允许,但修订中的上海轨交管理条例草案却没有将之列入禁止行为。在昨天(15号)的立法听证会上,这一话题再度成为争议焦点。

  提案人代表、市交港局巡视员周淮介绍,2009年上海市政府制定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时,曾举行公开的立法听证会,听证的议题就包括轨交饮食问题。反对方认为,轨交饮食容易引来老鼠,导致安全隐患,且国内许多轨交城市都已经禁止站内饮食。不同意禁止轨交饮食的意见则认为,饮食的边界很难掌握,且不少乘客已经习惯在轨交车厢内饮食,立法禁止必定遭遇执行难,将影响到法律的严肃性。

  这次上海启动轨交条例修订,各方仍在前述观点内打转。周淮表示,“目前大家普遍觉得应该缓一缓,等取得共识后再规定轨交禁食”。

  来自东方早报的听证陈述人李淑平表示“非常遗憾”,她说:“吃东西要分场合,地铁是个公共空间,不是吃东西的好地方。首先地铁里细菌很多,不卫生。其次车厢人流密集,吃东西的人可能觉得无所谓,但对旁人来说是很痛苦的。另外据我了解,地铁里的老鼠、蟑螂对线路损害很大。如果因地铁故障导致安全事故,影响准时上班,相信这是每个乘客都不愿意看到的。”

  “有人问地铁禁食后,婴幼儿、低血糖患者等特殊人群该怎么办。现在地铁速度非常快,到站间隔时间很短,完全可以下车到非收费区吃完再回来。”李淑平认为,条例不仅要增加轨交禁食规定,还应该明确罚则。

  来自申通公司的听证陈述人伍敏坦言,轨交公司最初比较主张轨交禁食,但在与市民、网友沟通后认为“习惯的养成有个过程”。“客观上,轨交禁食也会造成不便。我们现在加大宣传力度,倡导乘客在车厢里不吃带有汤水、容易翻倒、气味重的食物”。(文汇报)

  对于一度引起广泛争议的轨道交通车厢内是否要禁止饮食的话题,市交港局相关负责人在昨天市政协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提案督办活动中表示,因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各方争议较大,市政府在正式报出《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议案中,未将禁食列入轨道交通乘客禁止行为范畴,但提出了在乘客守则中以倡导性方式作相应规定。

  今年“两会”期间,周蓓华委员提出“建议在轨道交通车厢内禁止饮食”的提案,市交港局在起草《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时,采纳了该委员的观点,拟在乘客禁止行为中规定在轨道交通车站、车厢内禁止饮食,该修订草案4月初在上海轨道交通俱乐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禁食令”风声一出,立即引起市民热烈讨论。据交港局收到的意见汇总,支持和反对的理由各占对半。

  “支持禁食的主要出于安全和卫生的考虑。”市交港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车厢内进食易造成安全隐患,食物残渣带来蟑螂和老鼠,饮料撒落造成设备故障等。另外,食物带来异味,进食不当会弄脏车厢或其他乘客衣物等,而国内广州、武汉等不少城市同样规定了在轨道交通车厢内禁食。

  持反对观点的则认为,地铁禁食执行困难,目前上班族、学生、外来流动人口等在轨道交通内饮食比较普遍,禁止后,难以有相应的执法力量。也有市民认为,轨道交通内饮食主要还属于道德文明层面的问题,文明程度提高,形成统一认识后才适合写入法规,成为禁止性规定。另一些市民则从人文关怀的角度考虑,认为一概规定禁食不够人性化,上海轨交网络现最长需耗时90分钟,如吃一些简单食物也全部禁止,对身体条件差的乘客会造成一定影响。

  市交港局表示,近期条例修订草案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在相关修订草案解读会上,地铁禁食问题同样引起了市人大常委会成员的热议。交港局表示,最终是否规定禁食,按照立法程序将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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