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禁鸣规定我们如何做好

骑车人行路人守规矩可以减少车辆鸣号
  市公安局、环保局联合发布外环线内全面“禁鸣”通告后,马路上确实安静不少,但作为一个经常开车的市民来说,我觉得,有时鸣喇叭也是迫不得已,尤其遇到突发情况,往往不由自主会按响喇叭。比如,日前我开车送孩子上学时,机动车道原本一路顺畅,不料中途从左边弄堂里突然闯出一辆自行车来,飞快地左转弯挤入机动车道。面对这样的紧急情况,我本能地按响喇叭。幸好,当时我的车速不算快,不然自行车这样横冲直撞穿过来,万一碰上的话,可能是出人命的事了。

  我想,要减少乃至杜绝机动车、非机动车鸣喇叭,骑车人、行路人的自觉配合十分重要。比如说,骑车者应该遵守交通规则,该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的,就不要闯入机动车道抢道,避免给机动车的正常行驶带来障碍,也可减少机动车的鸣号;行路人则应当注意,不要在未划定斑马线的位置随意横穿
马路,即使在没有车辆通行的情况下,也不能乱闯红灯,以免发生危险。如此一来,突发情况减少了,我们这些开车人也就没什么必要鸣喇叭了,大家可以共同营造出一个安宁和谐的生活环境。

  读者沈洋

  非机动车乱鸣号应予以重点整治

  外环线内全面禁鸣喇叭规定出台后,我感觉机动车鸣号的现象有较大改观,相比之下,助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喇叭声在不少路段还是较频繁,一些习惯摁喇叭的助动车和电动自行车主往往把车开得很快,超过了限定的速度,遇到情况就不顾一切鸣号,逼赶自行车和行人。有的助动车甚至还不顾规定擅自改装了汽车喇叭,车主超车、抢道时喇叭一摁,经常会冷不防吓得骑车人和行人一颤,不仅影响了交通安全,也破坏了周围的环境。

  本市助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很大,而且电动车还有增加的趋势,它们的喇叭声虽不及汽车喇叭声响,但由于其数量多,喇叭发出的声响造成的噪音污染同样不可小觑。我觉得,对这种情况最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一是通过宣传督促骑车人遵章守法,改变动不动就按喇叭的做法,让禁鸣规定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同时应加强执法检查的力度,在非机动车车流集中、鸣号严重的路口和路段,经常性地进行监测,发现违规鸣号的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罚的就处罚,处罚过几次,或许有些人就会有所收敛。对擅自改装汽车喇叭的一经发现就责令拆除并处罚。

  通过有效的执法教育和提醒,我认为最重要的是督促非机动车主(主要是骑助动车、电动车的人)自觉养成文明的骑车习惯,这包括:不与机动车抢道行驶、不逼赶同向行驶的自行车、遇到受阻等情况时尽量减速慢行而不鸣笛,共同为维护城市的安静有序尽自己的义务。

  读者金志昌

  开车碰到情况时用闪灯取代鸣号

  以往,我们经常会看到有人在开车时,只要稍微碰到点情况就大按喇叭,尤其是在上下班高峰时段,喇叭声更是此起彼伏,让人感到烦躁不安。根据市环保局有关材料显示:60分贝以下的声音,人的感觉不太明显;60至110分贝的声音,人就会感觉难受;110分贝以上的噪音就会对人体产生一定的损害。而汽车喇叭声一般在80至100分贝,如果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人的情绪、精神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其实,开车按喇叭无非是起到一种提醒、警示作用,而这种作用完全可以用一种更加文明有效的闪灯方式来替代,在需要引起其他车辆或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注意的时候,你只要闪大光灯予以提示,大家都会知道是怎么回事,该开时就会开,该走时就会走,该让时就会让。如今,外环线内全面禁鸣的规定实施后,更需要机动车驾驶员提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克服乱鸣喇叭的陋习,养成用闪灯取代鸣号的习惯。读者林怡然

  在居民小区内也不该随意鸣号

  禁鸣规定主要针对道路上的车辆。居民小区内往往就成了禁鸣的“真空地带”。虽然不少小区门口都设立了禁鸣的警示标志,但一些司机却对此熟视无睹,经常有意无意地鸣笛扰民。

  我所居住的小区每天早上7时许就会有一辆黑色帕萨特前来接人,司机一到了楼下就会习惯性地摁喇叭示意对方尽快下楼,刺耳的声音不仅影响其他晚起居民的休息,更破坏了小区内原本安静的环境。不仅白天,夜间也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进出小区大门口的私家车或出租车司机往往漠视小区大门前竖立的“禁鸣喇叭”的警示牌,按着喇叭催促保安快点打开拦杆或开启移动门,夜间突然响起的喇叭声不免令刚刚入睡的居民恼火。还有,现在各居民小区内私家车大增,有些司机在小区内只要一碰到情况就鸣号,似乎除了鸣号再无别的招数了!

  一个宁静文明的生活空间离不开每个人的自觉维护。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等应对鸣笛扰民的行为加强管理力度,并对司机们做好必要的宣传教育。我感到,每个司机都应养成不乱鸣号的习惯,不仅在道路上遵守规定作到禁鸣,在小区内也应讲点公德,多为他人着想,减少小区内的噪声污染。同时我也建议,小区物业公司和业委会能否制定一些在小区内禁止乱鸣号的措施,除了加强管理外,对屡教不改者能否有一些“制裁”的办法?读者李世林


  “禁鸣”的相关规定

  上海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发布并实施的关于禁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法鸣喇叭的通告,其中规定:

  本市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鸣喇叭的区域和时段为:一、外环线(A20,下同)以内(含)的道路,全天禁止鸣喇叭;二、外环线以外设有禁止鸣喇叭交通标志的道路,全天禁止鸣喇叭;

  三、外环线以外的其他道路,每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鸣喇叭。

  车辆的喇叭和消声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禁止安装和使用高音喇叭、汽喇叭(笛)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装置。禁止非法安装和使用警报器等装置。

  违法鸣喇叭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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