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云闪付消费券第三轮使用规则

导语 使用消费券时,用报名时使用的实名手机号打开云闪付APP,确认报名成功且已获取优惠券后,凭券享受满减抵扣优惠。

  上海云闪付消费券第三轮使用规则

  1.使用消费券时,用报名时使用的实名手机号打开云闪付APP,确认报名成功且已获取优惠券后,凭券享受满减抵扣优惠。线上商户消费时,在线上平台支付页面中,通过云闪付支付,使用消费券享受满减抵扣优惠;线下商户消费时,出示云闪付APP的付款码,享受满减抵扣优惠。

  2.“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适用于符合条件的零售、餐饮和文旅行业的商户。线下参与商户信息通过云闪付首页-“生活”-“商家”,了解“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附近优惠;线上参与活动APP及商户范围可点击报名页面底部“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活动商户”查看。具体名单10月29日起可点击活动页面“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活动商户”查询,相关商户信息可能发生变化,以实际情况为准。

  3.单笔订单限使用1张消费券。核销时不找零、不兑现。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若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无法按期核销的消费券不予补发。

  4.“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可与商户、电商平台各类优惠叠加使用。消费者支付时先使用商户所提供的优惠,再使用消费券。

  5.消费券有效期20天,逾期未使用的自动作废。

  6.请提前下载云闪付APP并进行注册,完成实名绑卡。

  7.享受优惠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等反向交易,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消费者原支付渠道。如部分退货发生时,将不予退回消费券;如全额退款、撤销反向交易发生时消费券仍在有效期内,系统将在发起退款后一个自然日内退还已使用的消费券,消费者可在票券中心查看,并可在有效期内再次使用但如在退还期间消费券超出使用有效期的,将不予退回消费券。

  8.由于未打开手机GPS定位、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的报名、核销不成功的,如因此造成任何损失须由消费者自己承担。

  9.为使更多的消费者可以享受到本活动优惠权益,对违反活动规则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恶意套取政府消费券的消费者活动主办方有权不予优惠,追回已发放的消费券和/或已享受的优惠资金,并拒绝其参加之后的政府消费券活动。同时活动主办方还有权会同有关部门对其按照诚信管理办法进行处理,若涉嫌违法将依法处置。

  10.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消费者。消费者需使用本人所有的电子设备和APP账号参加本次活动。

  11.如出现不可抗力或重大情势变更等情况,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活动主办方保留调整、中止和提前终止本活动的权利,届时活动主办方将及时向消费者进行公告。

  12.您作为消费者参与了活动即视为已理解并同意遵守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如您对本须知的任何内容有疑问或问题,请拨打云闪付客服专线95516-3-6进行咨询。

  注:本文图文信息源于云闪付app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爱购上海】获2022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第三轮报名时间/入口、中签查询方式、可用商家名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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