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海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启动

导语 2023届毕业生已经进入了求职节奏。不少毕业生符合本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条件,大家在求职的同时,别忘记申领这笔补贴。

  市人社局介绍,随着秋招启动,2023届毕业生已经进入了求职节奏。市人社部门友情提醒,不少毕业生符合本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条件,大家在求职的同时,别忘记申领这笔补贴,可用于求职过程中的各种开销。  

  一、发放对象

  2023届本市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中: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4.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5.脱贫家庭毕业生(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相关申请材料不变);

  6.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以上皆指全日制学生,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需先盖学院公章。点击下载

  2、证明材料

  (1)低保家庭毕业生的证明

  需提供学生户籍所在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学生今年或目前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提供低保证复印件的,须能证明学生或其家庭当年度正在享受低保。(享受低保的当事人与学生的关系,需要出具户口本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残疾人毕业生必须提供学生本人的残疾证复印件。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或系统截图(需包含学生姓名及合同编号)。

  (4)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1.需包含“贫困残疾人家庭”字眼;2.有效证明的落款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今)。

  (5)脱贫家庭毕业生(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需提供①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需包含“脱贫家庭”或“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字眼及学生姓名);

  ②全国扶贫系统信息截图(需包含扶贫办公室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及学生姓名及“脱贫家庭”或“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字眼);

  ③建档立卡贫困手册复印件(特别注意:复印件上需加盖扶贫办公室公章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并注明“脱贫家庭”或“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字眼及学生姓名,仅村委会证明不予认可)。

  注:材料可三选一,但是必须有相关部门的清晰公章及证明字眼。

  (6)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需包含“特困人员”或“特困家庭”字眼,其余描述不予认可)。有效证明要求是:证明的落款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今。

  【因疫情防控需要,建议毕业生采用邮件、传真等形式从户籍地取得清晰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彩色打印,避免离沪】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银行卡复印件(正面)(注明开户支行,银行卡的号码和姓名、学号),必须是学生本人姓名开户的上海本地银行发放的借记卡。(请务必使用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或上海银行的借记卡,银行开户名字与学生身份证名字必须一致)。

  5、求职补贴名单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

  (1)开户银行需写到支行,如:农业银行昌里路支行。

  (2)汇总表需盖学院公章(如汇总表有多页,每页都要盖章),

  (3)各类学生需分汇总表上报:低保学生、残疾人学生、助学贷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困人员学生需分六份汇总表上报。

  6、学院公示证明:证明申请的学生已经全部经过3日以上公示,证明格式不限。

  备注:学生提供的纸质版材料:《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其中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粘贴在申请表的指定位置。

  学院提供的签字盖章材料:学生提交的纸质版材料、求职补贴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学院公示证明。

  三、申请流程

  1、学院初审及院内公示:

  学院为初审机构,初审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日,学院承担初审及公示责任;

  2、学校复审:

  通过初审并公示后,学院于9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审核,审核不通过的材料退回,被退回的材料如需补充或替换,学院重新提交。

  3、后续:

  补贴发放过程中如出现提交的银行卡的号码错误、学生姓名错误等而产生退票情况,学院接到通知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每人限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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