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子消费券支付宝使用规则

导语 当消费券发放到支付宝账户后,消费者可在使用期限内(20天),于符合条件的零售、餐饮和文旅行业的商户中消费使用。具体使用规则可详见下文。

  支付宝端领取消费券的使用规则

  使用规则

  1.“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可与商户、电商平台各类优惠叠加使用。

  2.单笔消费仅限使用1张电子消费券。核销时不找零、不兑现。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3.逾期未使用的“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将自动作废。

  4.具体使用规则详见消费券发放平台。

  券面额度

  第一轮发放的“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券包价值100元,共包含3张消费券,分别为1张消费满100元以上抵50元券和2张消费满50元以上抵25元券。后续发放的电子消费券券面额度根据具体情况作动态调整。

  拓展阅读:

  第一轮消费者报名时间8月20日00:00至8月22日24:00,消费券发放时间8月26日,消费券使用有效期20天。

  活动期间,商户应按照要求开展活动,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增设电子消费券使用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电子消费券套利行为;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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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电子消费券支付宝在哪里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爱购上海】可查看2022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中签结果查询方式,消费券使用商家名单,消费券使用方式,使用规则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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