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上海戏剧学院招生简章

导语 上海戏剧学院拟招收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学生19名,戏剧学专业本科学生10名,戏剧教育专业本科学生15名,艺术管理专业本科学生16名,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学生23名,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本科学生21名。

  2022年秋季高考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普通批次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2年上海戏剧学院拟招收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学生19名,戏剧学专业本科学生10名,戏剧教育专业本科学生15名,艺术管理专业本科学生16名,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学生23名,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本科学生21名。以上专业学制均为四年,具体分省招生计划如下:

  

  

  

  

  

  

  注:

  1、报考以上6个专业的北京、山东、上海、广东、辽宁、天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过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2、新疆定向计划考生为2022年在新疆定向招收的文化艺术类专业本科生培养对象,考生录取后须签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委托高校定向培养文化艺术类专业本科学生协议书》,具体要求可咨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科教处刘老师0991-8808378;

  3、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数均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为准。

  二、报名、填报志愿及考试

  以上专业无需艺术类专业测试。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均按各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规定的高考时间、地点、办法进行。

  三、投档、录取及复查

  (一)投档

  各省级招办负责投档,请考生关注各省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政策性加分)排序进行投档。

  2、以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

  3、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戏剧教育专业录取规则为:按所在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文化成绩(北京、山东、上海、广东、辽宁、天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过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同分处理原则为:如果总成绩同分,分文、理科的省(市),在录取时均以语文、外语、数学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不分文理科(含综合改革)的省(市)在录取时按当地省级招办制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处理。

  4、艺术管理、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取规则为:按所在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文化成绩(北京、山东、上海、广东、辽宁、天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过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同分处理原则为:如果总成绩同分,分文、理科的省(市),在录取时文科以语文、外语、数学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理科以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不分文理科(含综合改革)的省(市)在录取时按当地省级招办制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处理。

  5、在非平行志愿批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6、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7、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三)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测,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以及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新生入学后一律缴费上学。每学年学费10,000元,如有变动,按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新标准收取。住宿费按规定另行缴纳。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上海生源原则上实行走读制。确有需要的可向学工部提交住宿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将视实际情况在四校区统筹安排住宿。

  3、我校实行奖、助学金制,具体评定规则以当年《上海戏剧学院学生手册》为准。

  4、学校对新生实行一年试读、对在校生实行逐年甄别的制度,不合格者,予以退学处理,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5、若教育部或其他主管部门2022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上戏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2488077、51768377

  上戏招生监督电话:021-62495375

  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s://zs.sta.edu.cn/

  上戏招生办公室E-mail:shxjzsb@126.com

  注:图文信息来自上海国子监发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高考】可获2022上海高考招生录取时间表、录取分数线、录取查询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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