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籍学生如何办理回户籍地或居住地读书?

导语 凭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本市户籍学生回居住地读书)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并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写相关申请表。

  上海市户籍学生如何办理回户籍地或居住地读书?

  凭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本市户籍学生回居住地读书)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并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写相关申请表,申请截止日为6月15日。

  对于因疫情隔离等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本市户籍子女户口迁移、又需要在待转入户口地址入学的,可根据本市公安机关网上办理有关业务流程,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网站提出户口迁移申请,可按网上预审通过的户籍地址办理入学信息核对。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网上办理本市户籍子女户口迁移的,可由家长向所就读小学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待入学验证时再查验其户口信息。

  经有关部门审批落户的人员,疫情期间可凭《准予迁入证明》或《户口迁移证》办理子女入学信息登记或信息核对,对于因疫情原因尚未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未办理跨省户口网上迁移的可提供信息比对服务。

  对于因疫情隔离等原因无法现场办理子女人户分离居住登记且需在居住地入学的,家长可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网站提出申请办理人户分离居住登记(限本人自购产权房屋或租赁备案登记房屋),网上预审通过的,可视为子女也能办出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可办理居住地入学。如因其他原因无法网上办理的,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小学五年级学生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回执)将于入学验证时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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