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农发集团针对企业减免租金政策一览

导语 上海浦东农发集团对最终签约承租主体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租金减免,具体流程详见正文。

  根据《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号)、《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沪国资委规[2022]1号)精神,上海浦东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集团”)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实施房屋租金减免。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租金减免范围

  本次房租减免的实施主体是农发集团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本次减免租金的房屋为实施主体自有经营性房产和使用权房。其中,使用权房是指建立公房租赁关系、执行市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由本市相关国有企业负责经营管理的公有非居住房屋。

  二、租金减免对象

  本次减免对象为最终签约承租主体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其中,小微企业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划型标准认定;个体工商户是指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并同时满足无负面清单的企业(欠租、涉诉、未缴纳水电煤费用等)。

  三、租金减免期限分两档执行。

  第一档,所有地区的最终承租方,2022年减免3个月租金;

  第二档,2022 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最终承租方,或按有关部门防疫要求被封控、停业、征用房屋的最终承租方,以及全年经营亏损的最终承租方,经出具上述任一证明材料,2022年再减免3个月租金。

  四、受理部门

  农发集团资产项目部为租金减免的统一受理部门,联系人蔡波。

  承租户可与出租方(子公司)直接联系,申请办理租金减免,出租方联系方式见下表。出租方(子公司)受理后统一分批上报至集团资产项目部。

  五、受理方式及材料

  疫情期间,为避免人流集聚,采用公告、电话、电子邮件、网络等多种方式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减免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函、其他必要材料等(材料都需加盖公章并签字)。纸质材料可采用快递、信函等方式或待疫情结束后提交。

  六、申请期限

  申请期限为本公告张贴之日起二个月内。

  七、须知事项

  1、各申请人须配合上海市、浦东新区等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农发集团实施防疫工作。不得有瞒报漏报迟报相关信息、防疫措施不到位等行为,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各申请人应如实诚信填报相关材料并对填写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农发集团在事中或事后发现申请人填报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农发集团有权驳回申请人申请,不给予租金减免,或要求申请人补交已减免的租金,直至提前解除与申请人的租赁合同。

  八、监督电话

  农发集团设立监督电话和邮箱,姜海珍 联系电话:58578018 邮箱:jianghaizhen@pdnongfa.com

  九、其他事项

  农发集团保留对支持疫情防控减免租户租金方案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如遇上海市、浦东新区政策调整的,农发集团有权对租金减免方案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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