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万宏工业投资集团企业房租减免政策一览

导语 上海万宏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就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出台了相关政策,事项公告详见正文。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号)以及《上海市全力抗疫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精神,落实本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政策,帮助相关企业缓解暂时困难、共渡难关,对接《长宁区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要求,上海万宏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宏集团”)现就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主体、适用对象及政策口径

  (一)实施主体

  万宏集团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各企业。

  (二)适用房屋

  实施主体自有的经营性房产和使用权房。

  (三)减免对象

  1、最终签约承租实施主体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最终承租方)。其中,小微企业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划型标准认定;个体工商户是指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2、适用对象界定以房屋实际最终承租方为准,原则上以房产租赁合同文本法律主体为准。

  3、如承租人存在拖欠房租等情形的,原则上不享受此次减免。须在拖欠房租结清后方可适用本政策。

  (四)政策口径

  1、减免期限:实施主体对最终承租方免除2022年部分租金,分两档执行:

  第一档,普遍免除3个月租金。所涉范围内的最终承租方,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

  第二档,增加免除3个月租金。租赁合同存续期间,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内的最终承租方,或按有关部门防疫要求被封控、停业、征用房屋的最终承租方,以及全年经营亏损的最终承租方,经出具上述任一证明材料,2022年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可免除6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符合第二档免租条件的最终承租方增加免除金额不超过3个月租金。

  若同一街道多次出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房屋被多次封控、停业、征用,已享受过第二档减免的最终承租方不重复享受。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发生前,以及房屋被封控、停业、征用前,租约到期未续租的最终承租方,不追溯享受第二档减免。

  2、减免方式

  (1)应当以便捷高效为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直接免除、从后续租金中抵扣或者返还等方式实施房租减免。

  (2)存在转租行为的房屋,转租方不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

  (3)对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或不支持、不配合疫情防控的承租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主体应当中止、取消部分或全部取消租金减免优惠,直至追索已减免租金。

  四、申请与受理

  1、咨询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推荐阅读:上海万宏集团企业房租减免联系人一览

  2、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租金减免申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申请审批表》、《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申请审批表》、《租金减免企业承诺书(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承租人与各出租企业签订的租赁合同(存在间接转租情形的,还应提供实际经营承租人与转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营人身份证明、主要股东及投资比例证明(要穿透到实际控制人)、小微企业证明材料、申请企业近三个月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全年经营亏损证明材料(如:审计报告或纳税申报凭证)、最终承租人租金减免确认材料。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3、受理方式:包括网络受理和现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各出租企业联系人邮箱(详见受理联系表),盖章原件于申请截止日前书面递交。

  4、第一档减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 2022年新租租户应在起租日后二周内提交申请。

  第二档减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5日。逾期未提交减免租金申请的视为放弃享受本次政策。

  申请人应如实诚信填报相关信息材料并对填写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经出租企业审核通过后,出租企业将书面反馈审核意见,承租企业取得的租金减免额最终以出租企业书面告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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