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张江集团房租减免政策全览

导语 上海浦东张江集团对承租张江集团自有经营性房产,自身从事生产、研发、办公、商业配套等生产经营活动,无负面清单事项的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房租减免,详见正文。

  张江集团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含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租金减免的实施主体(以下简称:张江集团)。

  一、适用对象

  承租张江集团自有经营性房产,自身从事生产、研发、办公、商业配套等生产经营活动,无负面清单事项的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其中:

  1、申请人租用的物业须是张江集团拥有产权的自有经营性房产。

  2、不包括虚拟注册、人员居住等非生产经营性活动用途。

  3、申请人应是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含大中型企业集团下属子企业、行政机构、事业单位、民非组织等非企业形态的组织机构。

  4、存在负面清单事项的申请人,在负面清单事项消除前,不享受租金减免政策。

  负面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不配合上海市、浦东新区等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张江集团实施防疫工作;

  (2)未承诺2022年期间不提前退租,合同租赁期限内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不搬离张江园区的;

  (3)存在欠租欠费及其他违反租赁合同情况的;

  (4)存在其他负面清单事项的。

  二、减免方式

  租金减免,按《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规定及政策解读执行。

  租金减免,不包括物业费、停车费等管理费用。

  租赁合同已涉及免租、优惠租金、租金单价调整等情形的,以合同约定2022年实收租金为基础计算相应减免额。

  具体减免金额经张江集团审核意见为准。

  根据出租方实际情况,可采用直接免除、从后续租金中抵扣或者返还等方式实施房租减免。双方签署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三、转租形式的减免方式

  存在转租张江集团物业情况的,转租方不享受本次租金减免政策。在转租方切实落实对符合条件最终承租方租金减免的前提下,张江集团在不超过转租方对符合条件最终承租方减免租金的总额内,减免转租方对应的房屋租金。为免疑义,转租人(承租人)的转租行为需经过张江集团同意。

  四、申请与受理

  申请人通过张江集团租金网上减免申请端口;

  登录帐号: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默认初始密码:zj@123456

  提交申请和上传盖章申报材料。

  推荐阅读:张江集团联系人一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上海本地宝,关注公众号后回复【纾困】即可获得上海各区纾困政策、企业纾困、企业房土两税减免条件对象及企业缓缴税费等相关资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