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招聘公告2022

导语 根据三所发布消息,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本次招录涉及研发岗、科研岗、检测及评估岗、工程技术岗等7个岗位合计30人。

  单位简介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始于1978年上海公安科学研究所,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公安部上海八七六研究所,1984年经公安部批准更名为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拥有网络事件预警与防控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关键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数据协同安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反计算机入侵和防病毒研究中心、国家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信息网络安全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公安部信息安全产品检测中心、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等一批国家级、省部级创新平台。

  招录需求

  基本需求

  本次招录涉及研发岗、科研岗、检测及评估岗、工程技术岗等7个岗位合计30人。

  1、学历学位:

  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脱产取得相应全日制学历和学位,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毕业学校所属主管部门应为省部级(含)以上政府、机关,职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2、专业要求:

  与《职位一览表》相一致的专业及代码;

  3、政治面貌: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4、能力素质: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学习能力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5、毕业时间:

  应届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具体要求详见《职位一览表》

  职位一览表

  报考流程

  网络报名、统一笔试、素质面试、心理测评、专业测试、体能测试、身体检查、政治考察、社会公示、审批录用。

  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5日8时至12月19日18时。

  网络报名:

  报名入口: 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 http://zpadmin.cpta.com.cn/tyzpwb/manage/login.htm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职位一经确认不得改报其他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个人信息及照片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考试成绩公布后,招录单位还将对拟入围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信息表以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终止录用程序。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

  招录单位根据具体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期间,登录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职位取消及调剂

  统一报名截止后,未达笔试开考比例的招录职位将取消或核减招录人数。考生报考职位取消的人员可于12月21日12时至18时,登录平台报考其他已达笔试开考比例职位,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报考。

  招录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申请调剂人员进行审查筛选。申请调剂人员可于12月22日12时后登录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请于2022年1月5日至1月9日期间登录平台进行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

  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部分职位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各为50%。设置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分别为40%、30%、30%。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本次笔试采用电子化考试方式,使用计算机作答。考试时限为180分钟,满分为200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

  2022年1月9日(周日)下午14:00—17:00。

  2.笔试地点:

  考生报名的同时选择笔试地点。根据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选择的笔试地点可能需要进行调整,最终实际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所载为准。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将于2022年1月中下旬在平台和中国人事考试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各职位公布的面试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机会的,可按该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报考人员信息表、“三龄二历一身份”证明等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前要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评,并开展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体检考察及公示录用

  (一)体检和政治考察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治考察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政治考察。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况,可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人选。

  (二)公示

  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职位匹配度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组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录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示: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望各位报考者周知。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4336810-1632

  电子邮箱:gasszzc@126.com

  传真:021-64376787

  地址:上海市岳阳路76号

  公安部监督电话:010-66263510。

  注:图文信息来自三所发布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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