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外省市人员在普陀区上学的条件

导语 2021年普陀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条件及程序公布,这些外省市人员可以在普陀区入学!

  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实际居住在普陀区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

  2.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父母一方满3年的在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是指:《就业失业登记证》于2018年7月1日前签发,续签至少3次。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且与提供的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上的地址相一致。

  2021年,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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