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奉贤区义务教育人户分离招生报名办法一览
导语 2021年奉贤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启动,人户分离学时如何进行报名登记。具体政策公布。
2021年奉贤区实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4〕2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本区实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教育资源和学生人数分布实际,科学规划引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居住地进行入学登记手续,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筹办安排入学。
二,实施地区
全区各镇(街道,开发区,头桥集团)。
三,实施内容
本市户籍学生在居住地进行义务教育入学登记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登记条件
已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有合法稳定工作。满1年(以《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上登记日期为准,计算时间截止日为2021年4月23日),同时已在居住地幼儿园(小学)就读满1年。
五,招生办法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居住地(以《本市户籍人适龄儿童按居住地》(回执)》为准)登记入学,凭户口簿原件,财产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预防接种卡等相关证件处理入学登记手续,由区教育局按照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安排入学:
1 ,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父母,学生本人,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所有权。
2 ,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所有权。
3 ,居住地产权人为拥有部分所有权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
4 ,居住地为租赁房;
六,有关说明
1 ,当居住地登记报名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 ,本办法仅适用2021学年第一学期一,六年级新生入学,其他年级按相关学籍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