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限售新政发布优先购买住房者实施5年限售

导语   3月3日,上海再度升级房地产调控。上海房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详情见正文。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

  其中规定,对按照优先购房政策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后方可转让。

  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盘销售时,居民选房购房优先于企业。

  同时,在房价地价联动的基础上,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实行限价竞价。

  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坚决防止上市销售项目备案价格过高等。

  此前,上海已连续多次升级楼市调控。

  上海在1月21日晚发布调控新政“沪十条”,4天后,又将法拍房纳入限购。

  1月29日,上海银保监局发布严格实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等8条措施。2月2日,上海多部门约谈了主要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代理公司和有代表性的房企。

  2月6日,“沪十条”中有关新房摇号的新规正式落地实施,买新房需要算积分,积分高者方能参与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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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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