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牌拍牌条件有哪些?附拍沪牌需要什么条件详解
沪牌拍卖人员需要完全符合《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申请参加拍卖资格条件,具体指的是:
(一)本市户籍,或者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申请当月不计算在内)
(二)未特有客车额度证明;
(三)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
(四)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五)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六)经联席会议提出报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
前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包括:
(一)累积记分达到12分;
(二)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含5次)以上道鉴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
四、您必须完全知晓以下特别限制参加拍卖的条款:
(-)在用客车额度持有人将客车额度委托拍卖后,3年内不得申请参加拍卖;
(二)将在用客车额度进行直接流转的转出方,3年内不得申诸参加拍卖。
特别告知:
在整个参加拍卖过程中,您必须保证所有按要求提交的资料、所做的陈述和所填写的资料等信息是完全客观真实的,反之,您将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
(一)在申请参加拍卖过程中发现存在虚假、不实申请等行为的,将被取消参加拍卖资格,3年内不再受理您参加拍卖申请,相关信息纳入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二)在拍卖过程中发现存在虚假、不实申请等行为,且尚未竞买成交的,将被取消参加余下拍卖场次资格,3年内不再受理您参加拍卖申请,相关信息纳入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三)竞买成交后发现存在虚假、不实申请等行为,但尚未办理付漱结算手续,未取得客车额度的,将不再给予办瑾相关手续,3年内不再受理您参加拍卖申请,相关信息纳入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四)竞买成交后发现存在虚假、不实申请等行为,且已经获得客车额度,但尚未登记上牌的,收回已取得的客车额度,3年内不再受理您参加拍卖申请,相关信息纳入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五)竞买成交后发现存在虚假、不实申请等行为,且已经登记上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收回已取得的客车额度,3年内不再受理您参加拍卖申请,相关信息纳入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