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政服务业复工复产复市工作指引(第二版)

导语 上海家政服务业复工复产复市工作指引(第二版) 发布。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市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为了保障家政服务业复工复产复市和社会防控的安全,特制定家政服务业复工复产复市指引,望各企业认真执行。

  上海家政服务业复工复产复市工作指引(第二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复 工复产复市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为了保障 家政服务业复工复产复市和社会防控的安全,特制定家政服 务业复工复产复市指引,望各企业认真执行。

  一、企业管理

  企业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完成备案后即可复工。 操作方式:在“上海一网通办”平台“新冠肺炎防控”专栏 中的“企业复工人员网上登记(报备)系统”填报企业信息, 上传“防控方案”,就复工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内容承诺进行 确认,即完成登记备案。

  1. 防疫要求。企业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复工和疫 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制定本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企业对经营场所和上岗人员做好日常管 理,复工时应准备好相关的防护物资。复工企业须配合区、 街道(镇)及相关防疫部门的指导监督。

  2. 上岗要求。企业安排家政服务人员上岗和上门服务的,须掌握其健康情况和近期个人行程。对从疫情发生地返回的 员工进行社区登记、测温并落实防疫管理要求。如发现发热、 呼吸道症状者,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并上报。

  3.广泛宣传。经营场所应张贴《家政服务行业疫情防控 工作指南》,加强对家政员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 家政员管理

  1. 有效身份证明。家政员上岗应携带证明身份的证件, 指身份证,或上海家政上门服务证,或上海市居住证。

  2. 推广使用“随申码”。家政员上岗可配合提供“随申 码”。(可通过“随申办” APP、“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随 申办”微信小程序、“健康云”平台获取“随申码”服务)。

  3. 倡导证明行程。家政员上岗可配合出示个人14天的 行程证明(三大通讯运营商手机“行程证明”,可授权查询 近15日和30日内到访的省市信息)。

  三、 服务管理

  家政员在提供家政服务时,应在所属家政企业标准化服 务的基础上,做好以下相关防疫工作:

  1. 每天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做好记录,如发现有发热、 感冒、咳嗷、呼吸道感染的人员应停止工作及时就医。

  2. 出门及工作时,带好口罩。

  3. 自备分装瓶,装好消毒液,做好必要消毒工作。

  4. 进入用户家门时在门外换鞋或穿上鞋套,用准备好的 分装瓶在门把手上进行消毒后再进门。

  5. 进门后,采用七步洗手法清洗双手。

  6. 做好用户家庭室内通风、消毒等工作。

  7. 与用户沟通时,尽量保持一米左右的距离。

  8. 与用户家庭用餐,实行分餐制。

  9. 提醒用户测量体温并观察健康状况,若发现用户有发 热、咳嗽等症状应停止服务,并第一时间告知家政企业。

  10.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做好自我防护。

  说明:第二版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2月27日发布的第一版同时废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家政】可获家政上门服务证查询方式和服务证使用方法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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