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静安区小学招生政策公布

导语 2020年静安区小学招生政策什么时候公布?静安区幼升小招生实施意见是怎么样的?2020年上海静安区招生政策将于3月13日公布。

  2020年上海静安区招生政策于3月13日公布。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政策法规,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0〕15号)有关精神,结合区域实际,特制定2020年静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根据本区“十三五”期间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优质均衡发展区的创建要求,充分运用“上海市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本区数据,整体规划教育事业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合理设点布局,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做好辖区内生源摸底预测工作的基础上,确保符合条件的本区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强化服务意识,做好招生信息登记、报名验证等环节的宣传、培训与指导。根据市教委有关要求,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严禁各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四)本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规范招生流程。实施均衡分班,严禁学校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再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明确具体办法,妥善安排入学。

  (五)本区各学校原则上班级学额控制在40人以内,有条件的学校,班额可以安排30人左右。个别地块因资源紧缺、接纳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等原因需突破40人班额的,须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行。

  (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提高社会知晓率。区教育局和学校通过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通告》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发放《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二、小学阶段招生

  (一)入学信息登记。一年级新生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履行备案手续后可推迟一年入学。上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4月8日-4月23日,本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就读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居住地就近的区指定信息登记点(见表1)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家长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必须于4月23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按照规定样式上传儿童本人近期照片,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表1:未入园适龄儿童区指定信息登记点

区指定信息登记点

地 址

办理日期

上海市爱国学校

北京西路919号

4月8日-423

静安区中兴路小学

中兴路1347号

上海市华灵学校

沪太路1158号

静安区临汾路小学

临汾路1105弄19号

  (二)公民办小学入学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必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明确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选择“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参加5月16日-5月17日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选择“民办小学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须于5月30日-5月31日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三)户籍地入学。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学校资源配置及生源分布情况,采取地块(居委)划片对口的方法,确定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范围。

  根据报名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的实际情况,部分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条件继续执行:“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地块满2年以上(2021年起,部分公办小学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地块满3年以上);房屋户主为儿童、父或母;房屋产权人/承租人为儿童、父或母。”该类学校,每户地址5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执行上述政策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块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和摸底调查;当出现学龄人口超出学校办学规模时,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启动预警。以上具体情况详见各学校《招生通告》。

  2020年5月16日,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属地块公办小学参加第一批验证。各公办小学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租用公房凭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等材料进行验证。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须于5月30日到户籍所属地块公办小学参加第二批验证。

  本区户籍听力障碍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持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听力测试证明、预防接种证及有关助听器的验配情况表,到上海市第一聋哑学校(景凤路300号)报名验证。

  本区户籍智力障碍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持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智商测试证明、预防接种证,到启慧学校(保德路1316弄109号)、南阳学校(长乐路672弄34号) 报名验证。

  公办小学应当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四)统筹居住地入学。根据市教委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2020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2020年5月16日,选择在居住地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全家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到就近的区指定报名验证点(见表2)报名验证。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须于5月30日到就近的区指定报名验证点参加第二批验证。

  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静安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表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区指定报名验证点

区指定报名验证点

地 址

办理日期

上海市爱国学校

北京西路919号

第一批验证5月16

第二批验证530

静安区蕃瓜弄小学

天目中路749弄55号

上海市闸北成功教育实验小学

灵石路737弄17号

静安区科技学校

阳曲路350弄1号

  本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区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验证,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五)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实行“集中报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入学办法。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2020年8月10日。

  2020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20年5月17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到就近的区指定报名验证点(见表3)报名验证,区教育局对已完成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携带材料如下:

  1.全家户口簿;

  2.适龄儿童的《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须于5月31日到就近的区指定报名验证点参加第二批验证。

  表3:随迁子女区指定报名验证点

区指定报名验证点

地 址

办理日期

上海市爱国学校

北京西路919号

第一批验证5月17

第二批验证5月31

静安区中兴路小学

中兴路1347号

上海市华灵学校

沪太路1158号

静安区临汾路小学

临汾路1105弄19号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生信息。区教育局和学校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并负责招生政策问答。

  小学招生工作咨询地址及电话:

  和田路195号 56630990-8217

  初中招生工作咨询地址及电话:

  和田路195号 56630990-8215

  招生工作监督地址及电话:

  和田路193号 56630990-1005

  (二)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3月21日起,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其中公办学校全部开展,民办学校可以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但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面谈或调查,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三)发放入学通知。区教育局在完成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安排、招生录取等工作后,各学校于8月15日前完成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四)推进注册制度。2020学年,本市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学籍注册制度。由区教育局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因疫情防控需要自动签注的除外)或补证。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

  (五)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特别是要加强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执行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六)开展教育督导。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对学校经常性督导的优势,对区域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过程性监督,适时开展巡查。区教育局监督并指导学校履行依法规范办学的责任,逐步形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常态化监控机制。

  (七)完善监察机制。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本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八)落实问责制度。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拒绝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区教育局将责令限期改正,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区教育局将招生违规情况、对违规现象的监督查处情况纳入对学校教育工作考核。

  (九)实施“双减”措施。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为依据或参考的,或存在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组织对报名的学生家长进行测评、调研等活动的,擅自在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区教育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核减该校的招生计划数,核减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附件:2020年静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

  2020年3月13日

  附件

  2020年静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内 容

313

公示《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3月20

公示2020年静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具体事项和其他有关的招生入学信息。

3月21

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始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

3月25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shrxbm.edu.sh.gov.cn)开通。

4月2日-4月13

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

4月8日-4月23日

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上传儿童照片。

4月13

1.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2.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截止日。

4月23日

1.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2.幼升小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就读手续截止日。

4月26日-4月30

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4月30日)或报名民办小学(截止到4月28日)。

5月6日-5月8日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5月16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5月17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5月18日-5月19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5月20日-5月21

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录取验证。

5月20日起

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及民办学校录取告知信息。

5月23日-5月24

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录取。

5月27日

完成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5月30日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5月31日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8月10日

1.公办学校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2.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月15日前

各小学、初中完成向一年级、六年级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查看2020年上海静安区小学招生日程安排,报名时间,静安区民办小学招生政策,报名材料,非沪籍如何报名,静安区人户分离如何报名,静安区2020招生对口地段片区划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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