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上海文创资金在建扶持类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导语 2020年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在建扶持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解答来了,详见正文。

  2020年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财政扶持资金在建扶持类项目

  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问1:如何申报2020年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在建扶持类项目?

  答:本年度文创资金在建扶持类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无需提交书面材料。登录市文创资金申报系统(http://wczj.shccio.com/)进行在线填报、提交相关电子材料,并保存下载相应申请表。项目申报时间:2020年3月5日2020年4月3日(4月3日16:30系统关闭)。

  问2:如何填写企业信用等级?

  答:企业信用评估的信用等级采用国际通行的“四等十级制”评级等级,具体等级分为:AAA,AA,A,BBB,BB,B,CCC,CC,C,D。信用等级是衡量企业财务能力的重要指标体系。填写时要按填表要求选择哪家银行授予的哪一等级。

  问3:怎样区分申报项目属于什么产业类别?

  答:产业所涉相关行业参考如下:媒体业(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艺术业(文艺创作、演艺、动漫、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艺术品展示及拍卖)、工业设计业(装备设计、消费品设计、服务设计)、时尚设计业(服装服饰、日用化学品、黄金珠宝首饰、家居用品、时尚数码消费品、工艺美术)、建筑设计业(城市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工程勘察设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网络游戏、网络视听、数字出版、面向重点行业的信息服务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基础软件、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咨询服务业(智库建设、商务咨询、科技咨询、社会科学咨询)、广告及会展服务业(广告、会展)、休闲娱乐业(文化娱乐、旅游休闲、休闲健身)、文化装备制造业(印刷装备制造、广播电视电影设备制造、摄录设备制造及销售、演艺设备制造及销售、游乐演艺设备制造)、文化创意投资运营(投资与资产管理、运营管理)、文化创意用品生产(文化创意辅助用品制造、乐器制造及销售、文具制造及销售、笔墨制造、玩具制造)。

  问4:何谓公共服务平台?

  答:

  1、公共服务平台一般是指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原则,为区域和行业内企业提供信息资讯、技术创新、质量检测、法规标准、管理咨询、市场开拓、投融资、设备共享等服务的法人实体。

  2、公共服务平台的判定原则:

  (1)公共性:财政扶持的文化创意产业服务平台要体现其服务范围的开放度和公共性,不能仅是为申报企业自身或少数几家企业服务,而应为广大行业企业服务;财政扶持资金体现的是对公共服务平台投入或运营费用的补贴扶持,获得支持的平台项目,要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在市场化运作的机制下,通过降低收费标准等方式体现对产业服务的公共性。

  (2)专业性:财政扶持的文化创意产业服务平台其申报主体要具有较为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体制机制健全,具备较完善的服务条件、较高的服务水平,体现平台服务的专业性。

  问5:何谓支持以新技术应用为手段,文化创意与相关行业跨界融合?

  答:主要是支持文化创意企业与科技、金融、制造、旅游、和农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企业在人工智能、3D打印、文化装备、工业设计、建筑设计等领域的外观、结构、功能等设计能力建设,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与相关行业跨界融合。支持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和应用,企业在原创内容生产、设计能力提升和商业模式创新上的投入。

  问6:何谓大师工作室?

  答:本资金扶持的大师工作室所指的大师应当是文化创意产业某一行业领域创意创作能力突出、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在带领和管理团队方面经验丰富,在创意创作方面成绩显著,并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一般包括:

  1、国际、国内文化艺术名家和民族传统艺术专家;2、在国内外重大赛事和评奖活动中,荣获国际大奖、国家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成绩优异的专业人才(国家级是指中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委托相关国家级行业协会承办评比的各类奖项);

  3、拥有国际级、国家级或省级相关部门、相关国家级行业协会评定的荣誉称号的拔尖人才(如国家级或省级工艺美术大师、中国工业设计协会评选的“中国工业设计十佳设计师”、中国服装协会评选的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文化创意类上海市领军人才、“四个一批”人才)等。

  申报本资金扶持的大师工作室应有较强的产业性,申请单位应为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大师工作室项目经立项后需独立核算。资金扶持的内容主要体现在扶持大师工作室实施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提升创意创作的软硬件设施条件、培育文化创意人才团队等。

  问7:一个单位最多能报几个项目?

  答:原则上一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建议选择项目基础条件好、建设水平高、预期产业化成效好的项目优先申报。

  问8:两个或以上单位可以共同申报项目吗,什么要求?

  答:申报主体只能是一家单位,但可以有多个合作单位。

  问9:新成立的公司,无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等材料,可否作为申报主体?

  答:可以申报,新设单位(2019年1月1日后注册)需提倛最新的税控财务报表,并填写财务履约能力测算表,建议提供履约能力改善措施相应附件(含自筹资金出资证明或银行贷款协议/合同等)。

  问10:申报项目的建设周期有无要求?

  答:申报项目必须是在建项目,起始不早于2019年1月1日,并能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

  问11:对于已申报市级其他资金的项目,在尚未明确是否能获得资助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申报扶持资金?

  答:对于已申报市级其他资金的项目,在尚未明确是否能获得资助的情况下,可以申报。但申报单位在确认获得其他市级资助后应及时告知市文创办,并明确选择接受一方资助。对于违反规定,瞒报项目受资助情况的单位,市文创办将收回资助款,并取消该申报单位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问12:已获得国家级资金扶持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是否可以申请?

  答:可以申请。一般来讲,对于获得国家级资金资助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将考虑优先予以支持。国家级资金全额资助的项目除外。

  问13:如何获得税控财务报表?

  答:项目申报单位通过”上海市网上电子报税企业端软件“即eTax@SH,生成并打印2019年12月及以后月份的财务报表,一般包括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等。

  14:市文创办是否授权咨询机构代理申报事宜?

  答:市文创办从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市文创办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办或我办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办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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