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朱家角镇沿街商铺复工通知

导语 上海朱家角镇沿街商铺复工通知!

  根据上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本镇疫情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沿街商铺复工工作制定本通知。

  一、适用范围

  (一)下列场所(行业)一律暂停营业

  古镇旅游景区、景区内商铺、观光旅游点(寻梦园等)、影剧院、歌舞娱乐、美容美发、洗浴、网吧、茶艺室、棋牌室、健身房等旅游、文化、娱乐、体育、休闲、培训场所。宾馆、小旅馆、民宿、农家乐等(防疫需要的除外)。

  (二)下列路段和经营范围,经审核同意可复工

  1、连锁超市、药店、居民区边的水果店等。

  2、祥凝浜路、漕平路、沈砖路的沿街商铺。

  (三)其他区域商业复工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有序推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工审批流程

  申请复工商铺填报复工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餐饮商铺业主(负责人)向市场监督所申报,非餐饮商铺业主(负责人)向镇城管中队申报。管理部门受理、现场检查、预审同意后报镇防控办,同意后通知复工。

  三、复工基本要求

  1、业主(负责人)为疫情防控责任人,签订《经营者疫情防控管理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执行。

  2、业主(负责人)须全面采集并掌握上岗员工信息动态,督促员工落实防疫管控要求。返岗工作人员须提供《隔离期满证明》或《未离青人员承诺书》,餐饮从业者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无证明材料的不得上岗。

  3、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做好每天两次体温测量并记录,市民进入经营场所,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和测量体温,不戴口罩、未测体温者不得进入经营场所。

  4、每天开始营业前和营业结束后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做好场所卫生清洁及病媒生物消杀工作。

  5、餐饮行业适当缩减营业时间,全面停止接待集体性聚餐活动,建议采用外带、外卖等方式分散供餐用餐。在从业人员通道入口处配备免洗消毒液或75%酒精等洗手消毒设施。从业人员应勤洗手消毒,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咳嗽及打喷嚏后、餐前便后、接触不清洁的设备设施和器具、接触其他人或生食品后等情况下,须规范洗手和消毒。

  6、餐饮行业每天对食品加工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洗,并对加工经营场所设施进行消毒。保持加工经营场所空气流通,执行《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要求》,暂停使用中央空调。

  7、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8、餐饮外卖食物采用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过程污染,每天对外送食品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食品配送人员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

  9、此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餐饮申请复工受理地址:沙家埭路8号,联系电话:59240667

  非餐饮申请复工受理地址:祥凝浜路338弄35号2-102,联系电话:59242809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朱家角镇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复工申报材料

  附件2:朱家角镇沿街商铺复工申请表

  附件3:商铺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

  附件4:经营者疫情防控管理承诺书

  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hare/init?surl=r1CWCZnz-kBuCQYe2hZ67A

  提取码:xtt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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