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杨浦区企业复工须知
导语 上海杨浦区企业复工须知来了,详见正文。
为做好2月10日起杨浦区企业复工的各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关于我区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特向各企业提出如下工作提示:
一、各企业、楼宇等应在2月8日至9日集中对场所进行消毒,对体温检测设备再次进行调试,确保正常使用。提前设置指示标识,布置等待隔离线、铁马等工具引导企业员工有序排队。
二、各企业应在2月8日至9日再次明确告知全体员工各自复工的准确日期,如实行错峰上班的应告知上班时段。同时明确告知尚处于居家隔离时限内的员工不应前来企业上班。
三、各园区应在2月10日前做好出入口人员加强排班,10日开始早晚高峰在园区出入口配合交警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疏导和自驾车、班车等车辆引导停放工作。
四、各企业、楼宇应落实《本区疫情防控期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指引》的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暂停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符合相关条件且确有必要使用的,应在每天冷热源设备启用前或关停后让新风机和排风机多运行1-2次,进行全面换气。继续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发生疑似、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后,应立即关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五、2月10日各楼宇、企业应用体温检测设备,对进入场所的人员(含从业人员)进行检测,并要求其佩戴口罩。对于体温检测提示发热的人员告知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六、2月10日上班时间起各企业应在入口安排专人,对照《关于我区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的通知》、人员健康登记表对进入企业的员工是否达到解除居家隔离时限进行甄别,对未满隔离时限的立即劝离。
当前正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了更好地守护企业员工以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企业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让我们共同携手,众志成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