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版《住宅设计标准》2020年起实施 附全文

导语 备受关注的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2019版)已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组织修订完成,即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0年1月1日起,上海实施新《住宅设计标准》,主要包括

  由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 场管理总站主编的《住宅设计标准》,经我委(上海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核,并报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同意备案(备案号为 J10090-2019),现批准为上 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 DGJ08-20-2019,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5.2.1 条的 1~4 款、7.1.4 条的第 1~3 款、7.4.2 条、7.4.3 条、10.0.11 条为强制性条文。原《住宅设 计标准》(DGJ08-20-201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上 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面修订后的《住宅设计标准》主要有四方面特点:

  一是提高住宅安全性能。细化了对凸窗防护、空调机板、设备平台等设计要求,明确空调机室外机座板的安全性规定,包括座板结构安全、安装和维修安全,提倡凸窗防护设施宜与窗一体化设计,并对室外水管防冻作出严格规定。

  二是全面提升住宅品质。明确提出住宅设计宜采用“套型可变”的设计理念;明确规定多层及以上住宅应设置电梯,且每单元至少一部电梯应可容纳担架;分户楼板隔声指标提高至“应小于65dB";明确规定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横管应设在本套内,不得穿越楼板进入下层住户。排水管道应选用降噪、静音管材,实现从源头上降噪。在智能化设计方面,充分体现智能快件箱、智能家居系统等智能技术发展对住宅设计的影响。

  三是体现建筑设计的精细化。在各功能空间、用电负荷、室内电源插座、远程抄表等方面细化了相关设计要求。具体包括住宅的荷载取值细化;每套住宅的最小用电负荷计算功率;住宅户内电源插座设置数量;应预留水、燃气和电力远程抄表系统的供电及通信网络管线等相关规定。

  四是保证室内外环境舒适度。明确规定居住区域内应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每个阳台均应设排水立管,并与雨水管分开;明确户式集中新风系统的进风口与排风口的水平距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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