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版上海市可回收物回收指导目录详情
上海市可回收物回收指导目录(2019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促进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特制定本目录。
一、 可回收物主要种类
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一) 废纸张
旧报书本、箱板纸(旧纸板箱)、其它废纸张
(二) 废塑料
PET瓶、塑料包装物、其它废塑料
(三) 废玻璃制品
平板玻璃、瓶料玻璃、其它废玻璃制品
(四) 废金属
黑色金属(废钢、废铁)、有色金属(废铜、废铝、废锡、废不锈钢)、其它金属(包括稀贵金属)
(五) 废织物
旧衣服、旧棉被、其它废织物
(六) 低价值可回收物
低价值可回收物是指生活中具有一定循环利用价值,在垃圾投放过程中容易混入其它类生活垃圾,单纯依靠市场调节难以有效回收处理,需要经过规模化回收和集中处理才能够重新获得循环使用价值的固体废弃物。
二、 常见可回收物列举
分类投放可回收物时,应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污染(以下所列举的可回收物常见实物均指清洁干燥、未受污损的废弃物品)。其中:废纸应保持平整;立体包装物应清空内容物,清洁后压扁投放;废玻璃制品应轻投轻放,有尖锐边角的应包裹后投放。
(一)一般可回收物
品类 |
常见实物 |
废纸张 |
纸板箱、报纸、废弃书本、快递纸袋、打印纸、信封、广告单…… |
废塑料 |
食用油桶、塑料碗(盆)、塑料盒子(食品保鲜盒、收纳盒)、塑料衣架、施工安全帽、PE塑料、pvc、亚克力板、塑料卡片、密胺餐具、kt板…… |
废玻璃制品 |
窗玻璃等平板玻璃…… |
废金属 |
金属瓶罐(易拉罐、食品罐/桶)、金属厨具(菜刀、锅)、金属工具(刀片、指甲剪、螺丝刀)、金属制品(铁钉、铁皮、铝箔)…… |
废织物 |
棉被、包、皮带、丝绸制品…… |
复合材料类及其它 |
电路板(主板、内存条)、充电宝、电线、插头、手机、电话机、电饭煲、U盘、遥控器、照相机…… |
(二)低价值可回收物
品类 |
常见实物 |
废纸张 |
纸塑铝复合包装(利乐包)、食品外包装盒、购物袋、皮鞋盒等。 |
废塑料 |
塑料包装盒、泡沫塑料、塑料玩具(塑料积木、塑料模型)等。 |
废玻璃制品 |
碎玻璃、食品及日用品玻璃瓶罐(调料瓶、酒瓶、化妆品瓶)、玻璃杯、玻璃制品(放大镜、玻璃摆件)等。 |
废织物 |
衣物(外穿)、裤子(外穿)、床上用品(床单、枕头)、鞋、毛绒玩具(布偶)等。 |
废木类 |
小型木制品(积木、砧板)等。 |
注:各区可结合本区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及实际情况增加可回收物品类。
三、 不宜列入可回收物的垃圾品种
部分垃圾品种由于受到污损或使用场景特殊等原因,不宜列入本市可回收物中,详见下表
品类 |
常见实物 |
纸类 |
污损纸张、餐巾纸、卫生间用纸、湿巾、一次性纸杯、厨房纸等。 |
塑料类 |
污损的塑料袋、一次性手套、沾有油污的一次性塑料饭盒等。 |
玻璃类 |
玻璃钢制品等。 |
金属类 |
缝衣针(零星)、回形针(零星)等。 |
织物类 |
内衣、丝袜等。 |
复合材料类 |
镜子、笔、眼镜、打火机、橡皮泥等。 |
其它 |
陶瓷制品(碎陶瓷碗、盆)、竹制品(竹篮、竹筷、牙签)、一次性筷子、隐形眼镜(美瞳)、棉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