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上海居民区将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7月30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相关情况。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居民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力争通过“5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垃圾综合治理问题”。

  你知道吗,我们居民家里的垃圾一般只需分为干垃圾和湿垃圾!那么分类后的垃圾应当如何分类运输?TA们又将分别去到哪里进行处置利用?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上海市生活垃圾实行“四分类”标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

  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零星废弃物,单位集中产生的除外。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桶等。

  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玻璃、废金属、废塑料、废纸张、废织物等。

  湿垃圾:是指易腐的生物质废弃物。主要包括剩菜剩饭、瓜皮果核、花卉绿植、肉类碎骨、过期食品、餐厨垃圾等。

  干垃圾:是指除有害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分类容器设置要求和投放规范

  居住小区

  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进行分类。

  居民家庭日常设置湿垃圾和干垃圾两类。

  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类生活垃圾,鼓励居民将可回收物通过售卖方式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或交投至两网融合服务点、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做好日常干、湿垃圾两分类。

  小区集中投放点 / 垃圾箱房 / 小压站

  住宅小区应合理布局生活垃圾投放点,至少设置一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四分类收集容器;在垃圾箱房和小压站等生活垃圾收集点做好分类收集和分类收运对接。

  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物、干垃圾两类收集容器。有大型活动、赛事时,可根据需要,在就餐场所增设湿垃圾收集容器,并细化可回收物分类容器。

  公共场所可回收物可细分为废塑料、废金属和废纸张等。分类投放应尽量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污染,轻投轻放。塑料杯、饮料垃圾应清空内容物;立体包装物应压扁投放。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

  不同类别的垃圾,分别由不同标识的垃圾车分类收运↑

  环卫收运企业需严格执行分类收运规范,通过公示收运时间、规范车型标识等举措,接受社会监督。

  对未实行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的单位,首次告知整改,再次整改后收运;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拒绝收运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罚。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切实履行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驳运的义务,严格实行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坚决杜绝驳运环节混装混运。

  不同种类的垃圾将通过各自运输和处置渠道分别处置和再利用哦↑

  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按照“建体系、整区域、提能力、重实效”的思路,基本建成以法治为基础、政策完善、技术先进、社会协同,与上海卓越的全球城市发展定位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基本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居民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生活垃圾分类质量明显提升。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能力达到3.28万吨/日以上,其中,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达到7000吨/日,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主要特点

  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突出四个方面:

  一是更加注重全程分类。围绕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对每个环节都提出了定量、定节点的任务目标,主要包括分类投放点、分类收运车辆、分类中转站和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的具体任务、责任部门和完成期限。

  二是更加注重全域覆盖。在原来一个小区、一个单位零散推进的基础上,实施整街镇或整行政区推进垃圾分类,构建既完整又具有规模化的收集运输处置管理链。2018年静安、长宁、杨浦、松江、奉贤、崇明6个区实现整区域推进,2019年黄浦、徐汇、普陀、闵行、嘉定、金山6个区实现整区域推进,2020年全市全面实现整区域推进。未实施整区域的区,将至少选取2个街镇进行整区域推进。本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社会企业等各类单位要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

  三是更加注重全民参与。垃圾分类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文明的基本内容,体现了每位市民的行为习惯。通过基层党组织、居委、业委、物业、志愿者组织形成“五位一体”联动机制,积极落实居住区、单位的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同时注重广泛组织发动,形成社区居民、单位职工广泛知晓、普遍参与的社会氛围。

  四是更加注重精细化分类。在2014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管理办法》“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和干垃圾”四分类,以及国务院办公厅《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干垃圾)”分类基础上,根据上海垃圾含水率高的特性,明确“一严禁、一鼓励、两分类”: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垃圾投放,鼓励市民将可回收物单独存放集聚后售卖或交投,日常要坚持干湿垃圾分类。针对分类类别,量化分类实效,明确了居住区达标比例、干垃圾量控制目标、湿垃圾和可回收物量的分类目标。

  主要任务与具体措施

  一是规范硬件配置,夯实分类基础。规范源头到末端的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完善全程分类物流体系。用三年时间,全市完成1.7万余座分类垃圾箱房改造,900余辆湿垃圾专用收运车、16辆有害垃圾专用收运车的规范配置,41 座大型中转设施的分类中转改造、8000个两网融合回收点建设及点、站、场体系建设,7000吨/日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和3.28万吨/日垃圾综合处理能力。各项指标任务细化至年、责任落实到区。

  二是制定法规政策,健全保障措施。积极开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市人大已将条例作为今年正式立法项目,按计划9月份将进行一审。出台建立健全可回收物回收体系相关政策,结合“两网融合”系统建设培育资源化利用主体企业,重构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建立完善市、区、街镇各级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联席会议及村(居)委生活垃圾综合管理协调机制。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落实精细化管理。强化市、区、街镇各级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机制,按照“谁招标、谁监管”原则,落实对环卫收运作业、分类处理企业专业监督考核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居住区落实分类驳运的现场抽查。建立居住区、单位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与分类收运作业企业的双向监督机制。建立面向公众的垃圾分类混装混运监督举报平台,鼓励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监督。

  四是广泛社会动员,养成分类习惯。社会面的广泛参与是垃圾分类工作的社会性所决定的,也是垃圾的特性决定的。将垃圾分类纳入社会管理,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共同参与的良好态势。推动垃圾分类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课堂”,发挥党政机关、学校等带头和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第三方组织、志愿者作用,参与垃圾分类治理。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力度,充分发挥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媒介作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五是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面推动《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其中关键一环是明确各方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落实单位和居住区物业的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属地街镇的推进责任、作业企业的收运责任、中转环节的监督责任、末端环节的分类处理责任。各项责任落实过程中,各级政府部门要强化指导和监管职能,下大力气予以重点推进。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