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 崇明居民养老金将多出一笔钱叫做生态养老补贴

导语   为进一步提升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中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提高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生态养老补贴。

  一、实施背景

  1.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体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之一。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实施生态养老补贴是崇明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民生保障工作系列精神的重要体现。

  2.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成果惠及民生保障的重要举措。崇明广大人民群众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作出了努力和奉献。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就是要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通过实施生态养老补贴,可以在更广范围、更大程度上使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成果惠及到民生保障领域,不断满足崇明人民群众对养老保障方面美好生活的需要。

  3.提升崇明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和缩小与全市差距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崇明养老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已提高到2017年的每人每月850元。不过,由于各方面因素,本区城乡居保养老金享受水平仍然比较低,与全市平均水平还有一定差距。发放生态养老补贴,是提升崇明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和缩小与全市差距的重要途径。

  二、具体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崇明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在全区范围内实施生态养老补贴,具体方案如下:

  1.补贴名称和对象

  补贴名称:生态养老补贴。

  补贴对象:具有本区户籍,且已在本区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2.补贴标准和方式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发放40元生态养老补贴。

  补贴方式:按月发放至城乡居保养老金银行帐户,注明“生态养老补贴”,并与城乡居保养老金月初、月末分开发放。

  3.补贴实施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2017年底崇明区共有14.7万人领取城乡居保养老金,区财政每年需要补贴资金7000多万元。在让老百姓享受“生态红利”的同时,崇明将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从垃圾分类、生活污水处理、移风易俗等身边事做起,为生态岛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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