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办事指南全流程
导语 出租汽车客运服务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经营资质和车辆营运证核发办事指南
2.巡游出租汽车个体工商户经营许可(本市新增巡游出租汽车个体工商户经营许可,主要为现有巡游出租汽车个体工商户转出车辆产生,分为两种:转给直系亲属、转给符合条件的其他个人)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申请人为转出方直系亲属 |
申请人为符合条件的其他个人 |
1 |
上海市交通港航行政许可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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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市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身份证)及户籍所在地街道(镇)证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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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驾驶证、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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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车辆停车场地证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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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上海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准营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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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安部门出具的五年内无劳动教养和刑满释放的有关证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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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劳动手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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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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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过户协议原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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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与委托管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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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转出方《上海市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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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转出方车辆行驶证、营运证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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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 |
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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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 |
转出方工商、税务歇业或者注销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
√ |
― |
备注:
(1)上表中“√”表示此材料需提供,“―”表示不需提供;
(2)上表中所需的材料均为纸质,一份,真实有效,需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的已在表格中列明。
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报件 |
要求 |
1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 |
加盖企业公章 |
2 |
工商营业执照 |
原件及复印件 |
1 |
纸质 |
非本市注册的经营者还需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3 |
资信证明 |
原件 |
1 |
纸质 |
|
4 |
办公场所证明 |
原件/复印件 |
1 |
纸质 |
租借场地须签订三年以上的租借证明 |
5 |
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报告 |
原件 |
1 |
纸质 |
|
6 |
设置和配备与注册车辆数和驾驶员人数相适应的服务网点、管理人员承诺书 |
原件 |
1 |
纸质 |
|
7 |
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
原件 |
1 |
纸质 |
|
8 |
为所注册的车辆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的承诺书 |
原件 |
1 |
纸质 |
|
备注:
注册地在本市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同时提交以下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材料:
(一)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
1.技术研发和维护部门架构及人员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技术能力证明及工作合同等材料;拟从事网约车业务的服务器及网络设备的采购或者租赁协议,服务器托管协议或互联网接入协议;平台软硬件及最大处理能力、数据库最大存储能力等情况说明。
2.面向乘客和驾驶员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的信息内容和服务功能。
(二)具备供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
3.配合依法查询、调取相关数据信息的功能设计、工作制度和责任机构、责任人以及联系方式等。
(三)数据库接入情况。
4.提供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数据库具备接入交通运输部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条件的情况说明。只为本地提供服务的平台公司,可提供由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具备数据库接入当地监管平台条件的情况说明。
(四)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
5.网络应用、数据等所有服务器机房地址、接入地址、IP地址、用途分工等情况说明。
(五)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文本。
6. 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备案证明及测评报告。
7. 网络安全防护水平、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措施满足通信行业网络安全管理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
8. 具有完备的用户真实身份认证管理制度、措施,个人隐私数据保护措施和数据跨境流动情况说明。
9. 网络服务平台后台的用户信息、日志记录、留存技术措施,有害信息屏蔽、过滤等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的说明材料。
10. 为依法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的说明材料。
11.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制度文本、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制度文本、应急处置预案文本,企业保证服务质量、信息和数据安全的承诺书。
12. 网上内容处置能力证明材料,网约车平台是否具备信息发布、评论跟帖、动员能力的群组等功能的情况说明。企业保证不应用网约车平台发布有害信息,不为企业、个人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的承诺书。
(六)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银行或者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协议范本。
13. 企业与银行或非银行支付机构合作业务模式的详细描述,包括企业与银行或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协议文本、企业是否设立资金池、是否为用户开立支付账户等情况的说明。
4.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服务企业名称、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歇业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报件 |
要求 |
1 |
上海市交通港航行政许可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 |
加盖企业公章 |
2 |
经变更的工商营业执照 |
原件/复印件 |
1 |
纸质 |
经营地址变更还需提供停车场地产权或者租借证明 企业名称变更还需提供《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
3 |
《上海市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书》正、副本 |
原件 |
1 |
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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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巡游出租汽车个体工商户名称、托管单位变更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仅变更业户名称(工商执照已变更) |
仅变更业户名称(工商执照未变更) |
变更业户名称(工商执照已变更)及托管单位 |
变更业户名称(工商执照未变更)及托管单位 |
仅变更托管单位 |
1 |
上海市交通港航行政许可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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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2 |
已变更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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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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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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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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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自愿留在原托管单位托管的申请(新地址不属原托管单位托管地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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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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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原托管单位同意继续托管的证明原件(新地址不属原托管单位托管地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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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原托管单位解除托管协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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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经营资格证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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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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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原工商、税务歇业或者注销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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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请求在新托管单位托管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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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新托管单位同意托管证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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