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2023年度招聘公告

导语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2023年度招聘公告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简称:上海市质检院,注册商标及英文缩写:SQI)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聘用要求、文化程度、资格条件,具有胜任应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

  (一)应聘时间和方式

  1.应聘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

  2.应聘方法: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请访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上海市质检院官网(http://www.sqi.org.cn/),下载《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根据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其他各类资格或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以“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历”命名报名表及邮件主题,发送至招聘邮箱(zhaopin-sqi2023@sqi.org.cn)。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质检院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招聘人数,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上述面试比例,面试照常进行)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综合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及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或舞弊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上海市质检院自行组织,突出考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体现对职业价值观、工作能力、人际能力等基本要素的考察,结合岗位职责和要求,强化对岗位匹配性的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结果在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上海市质检院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到考生。

  (四)体检和考察

  上海市质检院对拟录用人员,组织体检与考察。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上海市质检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由面试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录用

  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再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倪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54336193、021-54336109

  邮 箱:zhaopin-sqi2023@sqi.org.cn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2023年07月04日

  下载附件上海市质检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本地宝上海招聘】,对话框发送【事业单位】即可获取上海事业单位招聘汇总,教师招聘、大厂招聘、更多工作岗位,敬请关注!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