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范围

导语 参保居民因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等病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范围。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范围

  参保居民因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范围。

  本市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因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范围。

  拓展阅读:

  每年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际筹资金额,由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筹资情况、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水平、大病保险补偿标准及大病保险资金运行等情况测算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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