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提取公积金​申请资格

导语 上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分为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两种情况,具体要求如下,详情请看全文。

  上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提取公积金申请资格

  本市户籍: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可在前述标准基础上上浮20%;

  4、在提出申请前五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

  非本市户籍: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

  2、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在本市无住房;已婚;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5年);

  3、符合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

  *对非沪籍家庭开放供应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在进一步加大供应的基础上扩展的,将不影响本市户籍家庭的正常供应

  注:信息来源上海公积金官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取公积金提条件及相关流程。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