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提取还贷终止​申请材料

导语 已办理本市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住房贷款的职工终止个人提取还贷业务材料如下,详情请看全文。

  提取还贷终止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借款人、提取还贷人的身份证原件;港澳台人士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外籍人员、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提供护照原件;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需提供境内联系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及身份证件。

  2、如提取还贷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或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证明继承权或受遗赠证明的公证书、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人士提供经居住地(港、澳或台)公证机关公证的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外籍人士提供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市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信息来源上海公积金官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可获取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贷款利率及相关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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