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理公积金贷款必须本人去吗?

导语 贷款受理到场人员为: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共同借款申请人、产权共有人、二手房出售方。

  公积金贷款到场人员:

  1、贷款受理到场人员: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共同借款申请人、产权共有人、二手房出售方。

  2、公积金贷款合同签署到场人员: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产权共有人及其配偶。

  3、如有不能到场的另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委托公证书(公证书中应明确相关委托事项)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公积金贷款服务方式:

  纯公积金贷款:

  前往上海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网点办理。

  公积金组合贷款:

  前往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受托银行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流程:

  贷款预约——贷款受理(含名下房产查询、征信查询)——贷款审批——签署公积金贷款合同——办理过户和落实担保——放款审核——银行放款。

  注:信息来源上海公积金官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可获取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贷款利率及相关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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