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试用期工资能不能低于最低工资
导语 试用期工资如低于本市限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是不合法的,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补足到最低工资标准。
网友咨询:
老徐上个月应聘到一家物业公司做保安,双方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老徐的工资是3200元,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560元。可现在上海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不是2590元吗?试用期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官方解答:
案例中的老徐,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转正后工资是3200元每月,试用期工资是2560元每月,这个时候试用期工资低于了本市限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2590元,是不合法的,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补足到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还需特别提醒的是,如果在劳动合同上没有明确约定试用期工资,那么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不能随意打折。
注:本文图文信息源于上海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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