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疫情期间共享用工就业补贴社区流程是什么

导语 鼓励区内企业采用共享用工等模式,解决短期就业结构性矛盾,对疫情期间与其他企业共享用工的,可继续享受相应就业补贴扶持。

  申请流程

  1.单位申请备案

  拟申请就业补贴的用人单位,通过人社自助经办系统“惠企点单办”中“本市用人单位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保费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进行线上申请,填写符合申请标准的人员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1)申请“本市用人单位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用人单位需上传:

  ①小微企业名录截图;

  ②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

  (2)申请“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的用人单位需上传:

  ①房屋租赁合同;

  ②实际用工的证明材料(主要是工资发放证明)。

  2.补贴审核发放

  区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对用人单位系统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补贴审核通过后,补贴款项将在次月发放至用人单位的社保账户中。

  咨询电话

  普陀区就业促进中心

  联系电话:62548980 ,18930827903

  联系地址:宁夏路6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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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陀区疫情期间共享用工就业补贴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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