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留学生公寓申请对象+条件
导语 2月25日,长宁区发布了《留学人员回国(境)过渡期内租住人才公寓专项支持政策》,让学成归来的留学人才实现安居梦。
申请对象+条件
申请留学生公寓的留学回国(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爱国奉献,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的留学回国(境)人员。
2、世界排名前100(QS世界大学排名www.qschina.cn、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www.shanghairanking.cn),或者所学专业世界排名前20的国(境)外高校(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上海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回国(境)未满1年。
3、个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房且未享受过本市住房保障政策。
(图源:上海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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