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保租房资金补助申请流程
导语 临港保租房资金补助申请需申请主体持相应材料报送至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门受理。经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进入公示流程。
(一)申请
项目取得认定后可开展资金奖补的申请。申请主体持以下材料报送至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门受理。①项目认定书;②实施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书);③补助书面申请;④综合验收证明(或施工许可证明);⑤房源信息;⑥运营和租金方案;⑦自持出租赁承诺书;⑧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审核
新片区建设管理部门会同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就项目补助资格和补贴金额开展联合会审。经联合会审的项目报请新片区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审议。
(三)公示
补助项目审议批准后,由新片区建设管理部门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四)支付
新片区建设管理部门根据补助认定情况编制年度补贴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纳入建设管理部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新片区财政部门负责补贴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分配、下达专项资金预算,完成补贴资金拨付,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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