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进一步放宽调整廉租住房相关政策标准(原文)

导语 为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保障,上海市政府决定对本市廉租住房相关政策标准进行调整,新政策标准将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内容如下。

(图源:上海房管局)

  廉租住房是上海市租购并举住房保障体系中的兜底性、基础性政策品种,保障范围为本市城镇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保障,上海市政府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本市廉租住房相关政策标准进行调整。

  新政策标准将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此次政策标准调整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01

  放宽了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

  其中,3人及以上家庭的收入准入标准从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3300元以下调整至4200元以下,财产准入标准从家庭人均12万元以下调整至15万元以下。1人、2人家庭及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继续在3人及以上家庭基础上上浮10%。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放宽后,本市廉租住房政策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

  02

  调整了保障家庭分档区间标准

  按照“收入低救助多,收入高救助少”梯度保障原则,本市对廉租家庭按收入水平分成三档,不同档次对应不同救助标准。收入准入标准调整后,保障家庭的分档区间标准也作了对应调整。其中3人及以上家庭,第一档从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000元(含)以下”调整为“2800元(含)以下”,第二档从“2000元—2800元(含)间”调整为“2800元—3500元(含)间”,第三档从“2800元—3300元(含)间”调整为“3500元—4200元(含)间”;1人、2人家庭及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分档区间,仍按规定在3人及以上家庭基础上上浮10%。分档区间标准的调整,将有力促进本市廉租住房保障水平的整体提升。

  03

  提高了租金配租家庭租赁补贴标准

  为更好满足保障家庭基本居住需要,根据各区域情况,对租金配租家庭的租赁补贴标准作了对应调整。其中,第一档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的补贴标准,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浦、浦东等8个区从125元调整为160元,闵行、宝山、嘉定、松江、青浦等5个区从95元调整为120元,金山、奉贤、崇明等3个区从65元调整为75元;第二档、第三档家庭也作了对应调整。同时,1人、2人家庭各档次补贴标准仍继续在3人及以上家庭基础上上浮20%。租赁补贴标准调整后,全市廉租保障家庭的租金补贴水平将总体提升近30%。

  04

  限定了最大补贴面积标准

  为防止部分家庭在分档区间标准和租赁补贴标准调整后,补贴金额超出合理范围,按照“下有托底、上有封顶”原则,首次在全市将租金配租家庭的最大配租面积统一限定为居住面积45平方米,更加精准体现廉租住房“保基本”制度定位要求。

  截至目前,本市廉租住房累计受益家庭已达13.7万户,扣除因住房和经济状况改善等原因退出保障的家庭,正在享受保障为4.1万户。此次政策标准调整后,本市将继续按照“应保尽保”要求,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及时高效开展配租,同时对正在享受保障的家庭稳妥有序做好配租标准变更调整,让住房困难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本市廉租住房申请已实现“全市通办”,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以前往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也可到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部分人口和住房情况简单的家庭还可以通过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进行线上申请。

  一图读懂《上海市廉租住房相关政策标准调整》

  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申请时在户口所在地连续满1年;

  (三)家庭人均住房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四)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0400元(含50400元)、人均财产低于150000元(含150000元),3人以下或经认定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5440元(含55440元)、人均财产低于165000元(含165000元);

  (五)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可以单独申请。

  上海廉租房配租标准

  (一)配租面积

  廉租住房保障的配租面积为保障家庭(含单身人士,下同)已有住房面积与廉租住房保障面积的差额面积。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为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按照此方式计算后,租金配租家庭的配租面积不足居住面积15平方米的,按照居住面积15平方米确定;超过居住面积45平方米的,按照居住面积45平方米确定。

  (二)租金配租补贴标准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3600元(含33600元)的3人及以上家庭,以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6960元(含36960元)的3人以下或经认定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标准是: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浦东新区为160元,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为120元,金山区、奉贤区、崇明区为75元。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33600元(不含33600元)至42000元(含42000元)间的3人及以上家庭,以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36960元(不含36960元)至46200元(含46200元)间的3人以下或经认定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标准是: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浦东新区为110元,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为85元,金山区、奉贤区、崇明区为55元。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42000元(不含42000元)至50400元(含50400元)间的3人及以上家庭,以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46200元(不含46200元)至55440元(含55440元)间的3人以下或经认定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标准是: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浦东新区为65元,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为50元,金山区、奉贤区、崇明区为35元。

  1人、2人家庭的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在前述基础上,上浮20%。

  上述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相关标准和事宜,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注:本文信息来源于上海市人民政府网,上海市房管局官微【房可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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