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只能由一方扣吗

导语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解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注意事项:

  1.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均可享受。

  2.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不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3.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拓展阅读:

  纳税人的子女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者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子女年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相关推荐:

  上海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怎么扣除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获个税办事入口、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申报流程;查看个税清缴汇算申报指南、个税税率表及计算公式。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