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居转户申报材料

导语 上海临港居转户申报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具体可详见下文。

  申报材料

  1、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推荐函;

  2、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个人基本情况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相应年限本市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上海临港地区居转户新策

  1、新片区用人单位引进的紧缺急需的特殊人才,由新片区管委会经相应决策程序后,直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经相关部门集体审议通过后,可予以直接落户。

  2、缩短新片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以下简称“居转户”)年限。在新片区用人单位工作的各类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经新片区推荐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オ,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

  符合缩短居转户年限要求的各类人才,应书面承诺落户后继续在新片区工作2年以上,并由用人单位向临港新片区人才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后按本市居转户规定进行申报。

  相关推荐:

  上海临港片区居转户条件

  上海临港片区居转户申报流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转户】可获上海居住证转上海户口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张江/临港地区居转户优化政策。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