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公租房申请材料
导语 临港地区公租房,取消了主城区与分城区的申请区别,统一执行新政策,新政策中的申请材料详见下文。
个人(家庭)申请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
2、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3、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及原件,或《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及相关办理证明;
4、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及原件;
5、申请人在临港地区无产权住房的承诺书;其中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
6、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费证明原件;
7、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原件;
8、其他相关材料、未成年人出生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
单位申请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单位办事人员介绍信。
2、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单位缴租银行账号。
4、单位承诺书(公租房运营公司提供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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