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海赛艇公开赛竞赛规程
导语 10月23日至24日,2021上海赛艇公开赛将于苏州河(长寿路桥至外白渡桥段)举行。竞赛规程如下。
2021上海赛艇公开赛将于10月23日-10月24日在苏州河(长寿路桥至外白渡桥段)举行。4.2公里追逐赛计划于10月23日举行,500米城市冲刺赛计划于10月24日举行。竞赛规程如下。
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日期:2021年10月23日至10月24日
地点:中国·上海·苏州河
二、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中国赛艇协会
(二)主办单位
上海市体育局、黄浦区人民政府、虹口区人民政府、
静安区人民政府、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
(三)承办单位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上海东浩兰生赛事管理有限公司
三、竞赛项目
(一)竞赛距离
1、4.2公里追逐赛
2、500米城市冲刺赛
每个组别需同时参加上述两个距离的竞赛。
(二)组别
注:每个项目组别原则上最多可报8支队伍。
四、参赛资格
(一)专业组
代表各省市的现役赛艇队,参赛人员必须在中国赛艇协会注册。
(二)高校组
1、代表国内高校的参赛队,参赛人员凭在校证明报名;
2、参赛人员必须为目前高校在读学生,教练和领队除外。
(三)俱乐部组
1、国内各赛艇俱乐部、民间赛艇组织的赛艇运动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2、在中国赛艇协会注册的各省市专业运动员退役后5年内,不得参加俱乐部组。
3、所有参加俱乐部组的参赛队,每条艇上至多可有4位曾经在中国赛艇协会注册的并且退役5年后的各省市专业运动员。
(四)所有参赛人员的年龄限定为18-70周岁;在报名时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等。
(五)所有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且具备200米以上的游泳自救能力。
注:所有参赛人员的资格由中国赛艇协会和组委会进行审定,若出现资格不符者或违反资格规定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并进行通报。
五、参赛办法
(一)各参赛队按照赛事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每支参赛队正式运动员9名、教练员1名、领队1名(教练员及领队可由运动员兼任),替补运动员限报2名。
(二)若某项目组别的参赛队伍少于4支,组委会将有权取消该项目设置。
(三)各参赛队/参赛人员报名时须根据后续发布的《赛事公告》要求,缴纳有关费用。
(四)舵手体重不得低于55公斤,如体重不足,须添加固定加重物,加重物最多不超过15公斤。舵手不受性别限制。
(五)男女混合项目的桨手性别比例为 1:1。
(六)所有参赛选手只可代表一支参赛队伍参赛;同时,参加男子组项目的不可兼项男女混合组。
(七)参加高校组和俱乐部的参赛队,比赛船只和桨由组委会统一提供(需缴纳船艇使用押金),参赛队可自带比赛用桨和舵手指挥仪;参加专业组的参赛队可自带船只、桨和舵手指挥仪,但应在报名时予以特别备注。自带桨应符合国际赛联的相关规则要求。
(八)由组委会统一提供的船只和桨根据抽签确定,参赛队不得以抽签器材质量的优劣和瑕疵等原因(不影响正常比赛)向组委会提出抗议或更换器材。
(九)每个参赛队/参赛人员在报到时,必须向组委会提交由本人签署的《参赛声明》及其他组委会需要的相关材料,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十)报名截止后放弃比赛的,组委会将退还船艇使用押金,但报名费不予退还。
(十一)参赛队/参赛人员应对自身的健康状况、水中自救能力和可能产生的任何意外伤害或财产损失负责,并承担一切与参赛相关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赛事期间可能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报名参赛即视为各参赛队/参赛人员完全理解并接受本约定,并放弃追究赛事组织机构或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际赛艇联合会最新审定的赛艇竞赛规则及本次比赛规程、规定和要求。
(二)每支参赛队须同时参加4.2公里追逐赛和500米城市冲刺赛。
(三)4.2公里追逐赛的比赛场地共设置1条竞赛航道,各队按照赛前的抽签顺序每间隔1分钟依次出发,以完成比赛时间的先后,排定最终名次,时间少者名次靠前。
(四)500米城市冲刺赛的比赛场地共设置2条竞赛航道,各队按照赛前的抽签顺序和道次安排进行比赛,一组竞赛2条船同时出发。每支参赛队须参加2轮500米竞赛,第2轮比赛将互换道次。2轮的比赛时间相加排定最终名次,总时间少者名次靠前。
(五)各参赛队在比赛时必须自备统一着装。
(六)关于队旗的要求
各参赛队需自行设计带有参赛队名和队徽(如有)的电子版队旗。要求:旗面长96厘米,高64厘米,颜色不限,2048×1024 像素,分辨率不低于 72dpi,格式为照片格式(.JPG)及矢量图(.ai),电子版队旗应于10月11日前上传至报名的官方网站。
(七)各参赛队不得在船艇上张贴任何标识、名称等信息,并按照组委会要求做好赛事广告发布的相关事宜。组委会有权在所有船艇显著位置展示赛事赞助商广告,赛事期间禁止擅自移除,如有违反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八)对于违反竞赛规则及本次比赛规程、规定和要求的参赛队/人员,组委会将采取取消参赛资格、成绩加时和取消比赛成绩等处罚。
七、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录取前三名颁发证书、奖杯和奖金。
(二)奖金设置(人民币)
1、若某一项目组别的参赛队伍少于4支(含4支),仅取第一名颁发奖金。
2、上述所有奖金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征收20%个人所得税。
八、经费
(一)报名费
人民币:4000元/队(船)。每队参赛人数参考本规程第五条(一)款。
(二)食宿费
为便于参赛队参赛,本次比赛组委会提供赛事推荐酒店,相关推荐酒店信息详见后续发布的《赛事公告》。除邀请队伍外,各参赛队应根据《赛事公告》要求在指定时间前缴纳相应的食宿费,具体缴纳办法详见《赛事公告》。
(三)各参赛队往返交通费自理。
(四)船艇使用押金
本次赛事不收取船艇使用费,但每支队伍应缴纳船艇使用押金人民币8000元/船。
九、报名与报到
(一)2021年10月11日前登陆赛事官网www.headofsh.com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报名。
(二)各参赛队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供全体成员免冠白底小二寸证件照电子版(480×360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B),用于制作人员证件。
(三)各参赛队伍须于10月21日至组委会指定地点报到,如提前报到,需与组委会联系。报到指定地点将于后续《赛事公告》中公布。
(四)在赛前技术会议时,各参赛队需对本队的参赛人员名单进行最后确认,若有调整仅可从替补队员中予以替换。10月11日前,各参赛队人员名单、桨位顺序均可通过报名官网自行调整。
(五)赛事官网报名流程详见《报名指南》。
十、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
技术代表、仲裁、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编排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中国赛艇协会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选派裁判员须为国家一级以上。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参赛者参加此次赛事,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报名,100%实行“随申码”绿码准入制度,并提供有效的报到日前2日内(即采样时间不早于10月19日)核酸阴性检测纸质报告,并在报到时接受组委会统一安排的核酸检测。
(二)所有参赛者在赛前应根据组委会要求进行赛前14日的健康自测,签署《健康安全责任承诺书》。组委会建议所有参赛者进行新冠疫苗接种。
(三)组委会在赛前10日内将对所有参赛者及相关同行人员进行绿码核验(包括但不限于随申码、全国健康码、长三角码),如于赛前出现绿码状态异常者,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退还报名费。
(四)所有参赛者均须注册随申码,且随申码的绑定证件号与报名时所用证件号一致。
(五)本次赛事仅接受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参赛者报名,如报名成功后至比赛日开始前的期间,参赛者所处地区的新冠疫情风险指数由低风险上升为中、高风险地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退还报名费。
(六)组委会在赛场区域配备备用防疫用品供参赛者使用,参赛者及相关人员在进入赛场区域时须正确佩戴口罩。
(七)赛事期间组委会将于赛场区域各入口处设置红外测温和“随申码”核查健康通道。参赛选手如出现体温异常,须配合防疫人员做进一步检查;对于健康状况或“随申码”状态异常的参赛者,组委会有权终止其参加比赛。
(八)本次赛事仅允许参赛者及相关赛事人员凭赛事证件进入赛场区域,无证人员不得进入。
(九)除在水上或陆上进行热身、训练和比赛期间,参赛选手在赛场区域内须全程佩戴口罩;在不影响比赛的情况下,防止人员聚集并减少非必要的接触及交谈,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十)所有参赛者及相关赛事人员应自备防疫用品。包括:一次性医用口罩、消毒湿巾、免洗手消毒凝胶等。
(十一)比赛结束后,参赛者及相关赛事人员须及时做好个人防护,听从工作人员指引尽快离开赛场区域,不做长时间逗留。
十二、其他
(一)赛事组委会邮箱:general@headofsh.com。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公告。
(三)本竞赛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上海赛艇公开赛组委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