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资认定申请对象(附教资合格证明查询入口)

导语 上海教资认定不可用临时居住证申请。申请对象有上海市户口人员、上海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是户籍人员、驻沪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等。教资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

  上海市教资认定申请对象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申请对象

  1.本市户籍社会人员(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在职、待业人员)。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外省市生源学生,含在毕业学校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4.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含在毕业学校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5.驻沪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6.持有本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7.在本市工作或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研究生就读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本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港澳台居民。

  教资合格证明查询入口点击进入

  注意:

  1、以2021年秋季资格认定为例:2013年6月30日前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人才引进类居住证(证件编号为CW9开头)或2013年7月1日后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居住证正在登记办理中不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2、以2021年秋季资格认定为例:受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3、以上人员年龄均要求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教资认定】查看上海教师资格证认定相关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