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单位如何申请降低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导语 根据《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符合条件之后,可向所在区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管理部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走审批流程。
按照 《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沪公积金管委会〔2018〕7号)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内部公示,向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所在区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管理部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各区管理部应按规定将符合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条件的单位材料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通过后可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审批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附:2021年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类型 |
单位和个人 缴存比例 |
月缴存额 上限 |
月缴存额 下限 |
住房公积金 |
各7% |
4342元 |
348元 |
各6% |
3722元 |
298元 |
|
各5% |
3102元 |
248元 |
|
补充住房 公积金 |
各5% |
3102元 |
248元 |
各4% |
2482元 |
198元 |
|
各3% |
1860元 |
148元 |
|
各2% |
1240元 |
100元 |
|
各1% |
620元 |
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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