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单位如何申请降低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导语 根据《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符合条件之后,可向所在区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管理部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走审批流程。

  按照 《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沪公积金管委会〔2018〕7号)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内部公示,向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所在区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管理部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各区管理部应按规定将符合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条件的单位材料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通过后可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审批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附:2021年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类型

单位和个人

缴存比例

月缴存额

上限

月缴存额

下限

住房公积金

各7%

4342元

348元

各6%

3722元

298元

各5%

3102元

248元

补充住房

公积金

各5%

3102元

248元

各4%

2482元

198元

各3%

1860元

148元

各2%

1240元

100元

各1%

620元

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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