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2021时间(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导语 2020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于3月1日-6月30日开始进行。依据税法规定,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2020年度的个税综合所得将开始“多退少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规定相关纳税人需要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0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2021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开始时间:2021年3月1日

  结束时间:2021年6月30日

  ■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1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注意:纳税人如需提前或延后办理的,可与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在年度汇算期内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获个税办事入口、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申报流程;查看个税清缴汇算申报指南、个税税率表及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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