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个税清算汇缴什么时候开始

导语 2020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将从2021年3月开始到6月结束,这个时间段内,符合汇算清缴的纳税人请及时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规定相关纳税人需要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0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依据税法规定,2020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以下简称“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文末),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获个税办事入口、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申报流程;查看个税清缴汇算申报指南、个税税率表及计算公式。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