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证必须双方同时领取吗?

导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离婚方面有新规定,双方需要同时领取离婚证,逾期不领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上海离婚证必须双方同时领取吗?

  是的,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烟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登记办理材料

  1、双方户口簿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本人结婚证原件;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

  另外,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单人两寸证件照*2

  拓展阅读:

  离婚冷静期是什么?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烟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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