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非沪籍应届生落户结果如何申诉

导语 上海每年会公布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落户方式。对上海非沪籍应届生落户结果不满,该如何申诉呢?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就业创业服务网公布结果后30日内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诉(需通过上海就业创业服务网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填报后下载打印并由单位盖章),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报联席会议审议。申诉结果一般应在收到用人单位书面申诉后60日内做出,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

  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4.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应届生】可获非上海生源应届生落户直接落户/积分落户申报指南(条件+材料+流程)、咨询电话。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