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海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时间+考试科目

导语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将月6月6日-7日上海举行,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将于6月6日—7日举行。

  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如下: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本次考试将严格落实各项防疫举措,各考点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消毒,所有工作人员均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现就考生参加上述考试做如下提醒:

  1 考前,考生须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或“亲属随申码”申请。同时自行下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考生安全承诺书》(简称《承诺书》)。  

  2、从5月23日起,考生不得离沪,并按照《承诺书》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如考生有发热、家庭成员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或者体温≧37.3℃的,请及时做好相关就医和防护工作,必要时可进行核酸、抗体双检测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3、4月8日0时后从湖北返沪的考生须注意:

  1)从武汉地区返沪的考生,一律要完成14天居家健康观察(有校外居所)或集中健康观察(无校外居所)。身体健康且核酸、抗体双检测结果合格的,考试当天,需持检测报告方可进入考点。

  2)从湖北其他地区返沪的学生,需满足核酸、抗体双检测结果合格或者完成14天居家健康观察(有校外居所)或集中健康观察(无校外居所)两个条件中的一个方可参加考试。采用核酸、抗体双检测结果合格条件的,考试当天,需持检测报告方可进入考点。

  4、从高风险地区返沪(或有旅行史)的考生(在明确为“高风险”前14天返沪、返校的情况),一律要完成14天居家健康观察(有校外居所)或集中健康观察(无校外居所)。身体健康且核酸、抗体双检测结果合格的,考试当天,需持检测报告方可进入考点。高风险地区的界定可在“上海本地宝”中“全国各区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查询实时信息。

  5、从其他省市返沪的考生,需从5月23日起完成考前14天的个人健康状况监测。自行下载填报《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考生安全承诺书》,符合健康条件的可正常参加考试。

  6、境外返沪考生,应按照国家和本市要求,在配合健康申报、完成14天集中隔离观察及核酸、抗体双检测合格之后,方可申请参加考试。如有调整以本市发布的最新要求为准。

  7、考试当日,请考生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并按考场规则要求持证入场。考生应在首场考试时携带《承诺书》或相关检测报告进入考点,并在进入考场时交予监考员。进入考场时,须摘下口罩接受验证。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根据考点的安排错峰离场,切勿滞留。下午需要候考的考生,请在考点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在候考室候考,考生在候考室等候期间应间隔就坐。

  8、 考试期间,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做到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保持“两点一线”,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同时做到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社交安全距离。

  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科目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参加考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进入考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开考前 45 分钟打预备铃,考生错峰进入考场,开考 15 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三、考生进入考场时,允许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水笔、圆珠笔、2B 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计算器(附带无线通信功能、电子存储记忆功能、具有图像功能除外)等文具(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其他物品放在监考员指定的位置。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进入考场后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到,并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放在课桌右(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验。考生领到试卷、答题纸和条形码纸后,应认真核验试卷和答题纸的科目及条形码纸上的姓名、报名号和座位号,在试卷和答题纸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报名号、考场号和座位号,并正确粘贴条形码。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纸,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接受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的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外语科目除外),笔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考生答题时,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但对试题内容不得要求监考员作任何解释或启示。

  六、考生必须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选择题部分必须使用 2B 铅笔填涂,非选择题部分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水笔或圆珠笔书写,作图使用 2B 铅笔。不准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卷、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七、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物品等。

  八、考生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离场时须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一并交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安坐原位,在监考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离场。

  十、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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