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民社保参保有几种方式?

导语 上海个人怎么参保城乡居民医保?你对相关的规定有了解吗?小编已经整理好了相关信息,具体详见正文!

  1、与上海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及比例,按上海市现行规定执行。单位与个人共同缴纳社保费用,统一由单位代缴。

  2、按灵活方式参保的。

  第一类人员

  本市户籍

  男性未满60周岁

  女性未满55周岁

  ①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②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合作联社就业期间,经协商一致,可通过集体参保方式,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后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缴费。

  第二类人员

  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

  男性未满60周岁

  女性未满55周岁

  在本市灵活就业并有合法经济收入,可参照执行。

  第三类人员

  医院外来护工

  男性未满60周岁

  女性未满55周岁

  参保后,按意愿选择参保档次进行交费。

  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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