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静安区非沪籍儿童招生政策
导语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布,静安区非沪籍招生政策是怎么样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怎么安排?想去情况下文!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实行“集中报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入学办法。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2020年8月10日。
2020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20年5月17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到就近的区指定报名验证点报名验证,区教育局对已完成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携带材料如下:
1.全家户口簿;
2.适龄儿童的《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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