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海徐汇区民办学校招生政策
导语 2020上海徐汇区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公布,详见下文。
徐汇区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0〕15号)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徐汇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民办学校招生
(一)公布招生简章
本区民办学校的招生,按照《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精神,统一纳入我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跨区招生。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办学校应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民办一贯制学校可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或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以及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生源,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具体详见各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学校招生简章须于3月17日前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经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办学特色等。
(二)实施网上报名
4月2日--4月13日,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学生直升意愿。
4月26日--4月28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
5月6日--5月8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
调剂志愿分为三类:同校调剂(同校内住宿或走读等分类计划间调剂)、区内调剂(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集团内调剂(同一集团内外区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可在3类调剂类型中选择一个调剂志愿。
(三)规范录取程序
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施电脑随机录取。4月22日--4月23日,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工作。5月18日--5月19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实施全程录像,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电脑随机录取结果即时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并及时向社会公布。5月20日--5月21日组织验证。5月23日--5月24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四)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将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27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按学校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员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回执)》等相关证件办理入学手续。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有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根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由小学就读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初中就读,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招生纪律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或学生入学。所有学校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如有违反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
(二)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存在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组织对报名的学生家长进行测评、调研等活动的,擅自在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核减该校的招生计划数,核减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三)3月21日起,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其中公办学校全部开展,民办学校可以开展。各校应提前做好网上“校园开放日”的设计和方案。网上“校园开放日”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但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四)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有关政策,妥善安排入学。
(五)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特别要加强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与管理,成立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以权谋私、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六)为积极、稳妥地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改革,须做好相关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区教育局中教科、小幼教科和招生考试中心应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时处理好有关问题。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网址:http://zsks.xuhui.gov.cn/
咨询电话: 54361242 工作日:8:30--11:30 ,13:30—16:30 (中、高考及国定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54361542 64380853
2020年徐汇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
内 容 |
3月13日 |
公布2020年徐汇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
3月20日 |
公布2020年徐汇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具体事项(包括: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公办初中入学方式;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等),以及按规定须向社会公布的其他有关招生入学信息。 |
3月21日 |
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始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 |
3月25日 |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开通。 |
4月2日—13日 |
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学生直升意愿。 |
4月8日—23日 |
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上传儿童照片。 |
4月13日 |
1.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2.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截止日。 3.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学生直升意愿截止日。 |
4月22日--23日 |
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 |
4月23日 |
1.全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2.幼升小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就读手续截止日。 |
4月26日—30日 |
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4月30日)或报名民办小学(截止到4月28日)。 |
4月30日 |
公办初中入学电脑派位。 |
5月6日—8日 |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
5月16日—17日 |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
5月18日--19日 |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
5月20日--21日 |
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录取验证。 |
5月20日起 |
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及民办学校录取告知信息。 |
5月23日—24日 |
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录取。 |
5月27日 |
完成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
5月30日—31日 |
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
8月10日 |
1.公办学校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2.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
8月15日前 |
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